從誰會受益角度來這件殺未遂事件,就相對簡單。
徽州府段府尊雖然也以因為帥嘉谟而受益,但這份收益與親自馬派殺掉帥嘉谟所帶來風險,完全對等。
而又個流官,籍貫陝朝邑縣,根本直隸,族利益牽連。嘉靖進士,迄今徽州府任也過兩,勾結也沒這麼,或者說……麼也勾結到交兩百老稅吧。
所以,段朝宗沒夠理由這種蠢事。
從往,最能就其餘縣。畢竟帥嘉谟告丁絲絹稅案如果真被定案,這幾縣都平無故交筆稅。
歙縣由于徽州府治所,方、經濟強,來交這筆稅,從承受能力來說還勉強頂得,但其縣如果分攤筆,卻挺壓力,誰肯這個冤枉錢?
但如果範圍這麼廣,認為縣都相同動機這麼,卻也盡然——譬如績溪縣,其實就用麼着急。為麼?最,也最窮,按照帥嘉谟說法,這個丁絲絹稅既然丁稅,就應該按頭分攤,績溪縣就算最終被分攤,能分?
最急肯定會績溪縣這樣縣縣。
務實正到此處,帥嘉谟忽然插嘴,:侍讀鑒,其實徽州府雖然發憲牌給歙縣,但歙縣也并沒權力抓,乃軍戶,屬衛。
文述,衛就設徽州府,具體來說,就歙縣。
務實皺起眉頭,覺得些個政設置很煩,這種管理就項。又譬如,還交叉管理——比方說,徽州府屬應巡撫管,但徽兵備卻又隸屬浙按察司,簡直奇葩。E
換句話說,徽州府但被應巡撫、巡按管轄,還被浙按察司監督,同時自己面又個動衛——動衛所跟軍都督府打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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