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背太祖本。
以說頭長篇論,為都引這論點。因為對于個王朝而言,這就事提條件,也就所謂法理。
從沒見過個後代皇帝說自王朝開國皇帝胡作非為,更會指着某項開國皇帝定制度說此亂命也,恕奉诏。
如果連祖宗願都以随違背,又憑麼繼承祖宗基業呢?
因此,祖訓這種東,既以為官員所用,用以反抗皇帝亂命;也以為皇帝所用,用以駁斥臣質疑。
務實面說這麼,就站穩個場:依據太祖皇帝創建驿站本,來提以肅見。
這裡頭其實也順便打個伏筆,就務實隻提本,而說具體執段。
換句話說,隻順着太祖皇帝本,怕現肅辦法與太祖皇帝當略差異,也麼奇怪事,畢竟時移世易,當面對局面太祖時面對局面所同嘛!
接來務實疏文共提項、項肅建議,這裡無須贅述,隻簡單講吓最兩條:
首先,取消驿站向方征收稅款、征發徭役權力,由方官府代收筆驿稅,該驿稅根據驿站規模、設施好壞、員衆寡來定——務實同時随疏文附自己根據調查後所制定稅與驿站實力挂鈎對應表格。
其次,驿站實際況(包括但限于規模、設施好壞、員衆寡)監督,由朝廷委派專員每進至次定期突擊檢查,由當官府切實督查——因為方把頭筆稅交給驿站,所以通常來說會任由驿站虛報。
而反過來,驿站也權沒拿到或者沒拿本應獲得驿稅時,直接疏朝廷,彈劾方主官或各級屬官。
這個設置,典型互相監督——對于方而言,錢,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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