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統使莫茂洽注定名垂史冊。但顯然由于領導平定黎逆鄭逆正義之戰,而于昨簽署份義作條約。
當然,義隻務實給評價,實際對于——或者越而言,這份條約以簡化為兩個字:賣國。
務實把這份條約命名為《京華集團及都統司友好互助全面作條約》。
用詞起來倒頗為客氣,又友好互助,又全面作,說得跟真似。
過,這改變麼本質——甚至京華集團居然都被目張膽擺都統司面——請問京華集團個幾品機構,竟然擺品都統司頭?
當然,莫茂洽肯定沒膽子問,自以,也沒敢問。
這份務實《全面作條約》,自從昨莫茂洽被迫簽署,很便被龍官員們悉,甚至民間都聞聽得鱗半爪、言兩語。
們把這個《全面作條約》簡單稱之為京華條,已,憤慨萬千,但卻無敢宣之于。
這個京華條條款這樣:
京華集團及都統司,互願維持疆全局之平,并期将現雙方友好關系益加鞏固,茲拟定簽署如條約:
第條,都統司允諾,自本條約簽署之起,京華集團即成為都統司政策顧問集團,都統司應軍民各政,均許京華集團派員參與并提供指導見。
第條,都統司允諾,凡都統司轄區并其沿帶及各島嶼,無論何項名目,未經京華集團同之,概讓與或租與帝國以任别國或别勢力。
第條,都統司允準,京華集團承建順化東百裡處港港及,為确保建設順利,乂、順化、廣宣撫司之自即起,租借予京華集團,為期。
第條,都統司允諾,為發展本都統司經濟民,京華集團于本司任轄開設商、廠、港等,都統司對其征收稅率統定為百分之。
第條,都統司允諾,京華集團享于本司轄區自由購買田、林及其之權利,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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