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務實以科狀元入翰林院,衆佬挂名之,實際主持纂修《會典》,其會典之正提到恩蔭制度之處,并且根據嘉靖、隆慶兩朝時閣票拟皇帝朱批(查檔案),對過曾确文臣蔭武問題作規定性說:
凡恩蔭世襲,文、武臣及總兵參遊以将領剿賊,如遇敵,能運謀設伏,沖鋒陷陣,建奇功者,撫按分巡官核實具奏,兵部題奉,欽依職蔭子,世襲字樣者俱準襲。
此條首次确文臣恩蔭武職軍功原則,并開列報審核程序。該法令見于正德版《會典》,系嘉靖朝以後漸成之例,萬曆朝被确定(這個史實)。
說完這些,就到兩個最關鍵問題:
為麼文臣蔭武勢頭會止?
為麼皇帝懷疑蔭官武職文臣之後?
第個問題簡單回答:問題爵賞困難,以酬功之。
代異姓軍功爵位隻公、侯、伯等,相比國傳統等爵已屬缺制。而自代開國伊始,絕數勳爵即由武将受封,文臣得封爵者屈指數。
嘉靖以後雖邊事疊起,文臣督、撫親曆疆場,但勳爵冊封卻又趨于滞。
其實,朝廷視封爵為典固然錯,但過度吝惜爵賞,反而會使得臣喪失為國效忠進取。
對此,很也提過見、建議,比如陳子龍就提恢複等爵以振奮軍:
今奮智,趨功名,為子所惡,則莫若輕封爵矣……今之患,輕位而無求進。聖王設所慕以系其,以其事異而名也。夫爵,權物也,濫則之,以示尊也;曠則輕之,以示能臻也……今莫若複子、爵為等,而餘悉置,等危、汰冗雜也。
然而朝,國政系朱元璋以祖制名義構建,僵化變通。這種況,制度化文臣蔭子武職,由于軍功推戴、子孫世襲性質,定義代替文臣封爵政治功效與政治義,成為朝廷酬答功勳文臣形式。
這種制度關聯性雖然沒開列于典制,卻為時默認共識。
如文所述,弘治朝就于謙之子于冕題請再蔭于謙後代武職之事,其實當時就并列援引朝兵部尚書王骥封伯與兵部尚書馬昂、圭、程信、餘子俊等蔭子錦之事例,作為乞請理由。
類似将蔭子武職比附為次級封爵,或準封爵制度觀點,代後期廣泛流,如沈德符編撰《萬曆野獲編》時,就把關文臣蔭子武職《世官》條及《補蔭》條納入《勳戚》卷。
代公、私文案典籍徑稱文臣蔭子武職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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