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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元輔》第1600章 第264章 内部(下)(第1頁)

緣故?吳兌面現索之,斟酌着問:求真兒……

務實沒正面回答,反而弟悟通件事,常聞語,曰:‘德莫于愛民,莫賤于害民。’故,董仲舒曾言:‘受祿之祿而已,與民争業,然後利均布,而民。’

這話吳兌自然也,點頭:拔葵織,确此說,過如今能這般已絕迹,至鳳毛麟角。況且愚兄記得,求真這話吧?

務實剛才段話俸祿老百姓争奪利益。從古至今,與民争利都最基本執政理,被稱為此之理,而亦太古之

祿者得與民争利,受得取。《史記》裡講,公儀休擔任魯相後,規定所為官者得經營産業、與民争利,并以此嚴格求自己

當公儀休到自蔬菜,就拔其園葵而棄之;到自己織布,即疾婦,燔其機,還說:欲令農士所雠其貨乎?自此,拔葵織便成為個流傳千古成語,屢屢被後來者引以為戒。

如《隋書》記載,當時因百官所需費用方都設置用以放債公款,以息取給。時任部尚書蘇孝慈認為此乃官府與民衆争利,非興化之,就表請罷之,請公卿以給職田各差。

《資治通鑒》裡也講,說武則垂拱間,管理皇尚方監裴匪躬建議把果蔬拿到賣,以收其利。時任宰相蘇良嗣斷然叫:昔公儀相魯,猶能拔葵織,未聞萬乘之主,鬻其果菜以與争利也。

按理說,自織點布、種點菜,官府放貸收息,果蔬拿賣,這都事,但從公儀休、蘇孝慈到蘇良嗣,何以個個作呢?

理很簡單,蘊也很遠。從表面,這樣會對民造成沖擊傷害。但層次危害于,們認為這個旦打開,以後隻會越開越,越來越就會跟進效仿。

而且古代社會,政府官員都握權力,以這樣公權力與無寸鐵百姓争利,孰強孰見。如長此以往,肉強便,最終必然百弊叢、積難返。

更為,争利開始往往公開、含蓄,但逐漸就演變為敲詐,甚至搶劫。如《梵廬叢錄》載,鞑清時某太監打着老佛爺旗号,到開封為宮廷征取過用炭,對縣令說:汝需備炭斤。

這事并難,随即提苛刻條件:每枝長須寸,圓分,且節、裂紋。當縣令面時,太監就恫吓:萬老佛爺凍着,汝罪

此時自然來打圓場,銀子便好商量。結果縣令便被敲銀。從這個故事表達講,拔葵織、罷公廨錢都綢缪之舉,目把禍患消除于萌芽之

,黎元為先。司馬遷《貨殖列傳》把治國經濟政策分為等:善者因之,其次利之,其次教誨之,其次齊之,最者與之争。

麼與民争利被視為最經濟政策?這因為,政之所興順民,政之所廢逆民

,其實正政治。

若争,便失。與民争利無異于竭澤而漁,對民忤逆傷害,争到利益,失。得衆則得國,失衆則失國。唐太宗舟之喻,興衰之理,

務實把這番理說與吳兌聽,吳兌便些将信将疑,猶豫片刻,沉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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