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緣故?吳兌面現索之,斟酌着問:求真擔皇兒……
務實沒正面回答,反而:來弟悟通件事,間常聞語,曰:‘德莫于愛民,莫賤于害民。’故,董仲舒曾言:‘受祿之,祿而已,與民争業,然後利均布,而民。’
這話吳兌自然也,點頭:拔葵織,确此說,過如今能這般說已絕迹,至鳳毛麟角。況且愚兄記得,求真并同這話吧?
務實剛才段話,國俸祿,得老百姓争奪利益。從古至今,與民争利都最基本執政理,被稱為此之理,而亦太古之。
祿者得與民争利,受者得取。《史記》裡講,公儀休擔任魯相後,規定所為官者得經營産業、與民争利,并以此嚴格求自己。
當公儀休到自種爽蔬菜,就拔其園葵而棄之;到自己織布,即疾其婦,燔其機,還分氣說:欲令農士女所雠其貨乎?自此,拔葵織便成為個流傳千古成語,屢屢被後來者引以為戒。
如《隋書》記載,當時因百官所需費用,樞方都設置用以放債公款,以息取給。時任部尚書蘇孝慈認為此乃官府與民衆争利,非興化之,就表請罷之,請公卿以給職田各差。
《資治通鑒》裡也講,說武則垂拱間,管理皇苑尚方監裴匪躬建議把完果蔬拿到場賣,以收其利。時任宰相蘇良嗣斷然叫:昔公儀相魯,猶能拔葵織,未聞萬乘之主,鬻其果菜以與争利也。
按理說,自織點布、種點菜,官府放貸收息,完果蔬拿賣,這都麼事,但從公儀休、蘇孝慈到蘇良嗣,何以個個發霆題作呢?
理很簡單,蘊也很遠。從表面,這樣會對民造成定沖擊傷害。但層次危害于,們認為這個子旦打開,以後隻會越開越,越來越就會跟進效仿。
而且古代社會,政府官員都握權力,以這樣公權力與無寸鐵百姓争利,孰強孰見。如長此以往,肉強之便能民聊,最終必然百弊叢、積難返。
更為怕,争利開始往往公開、含蓄,但逐漸就演變為敲詐,甚至搶劫。如《梵廬叢錄》載,鞑清時某太監打着老佛爺旗号,到開封為宮廷征取過用炭,對縣令說:汝需備炭斤。
這事并難,随即提苛刻條件:每枝長須尺寸,圓寸分,且節、裂紋。當縣令面難時,太監就恫吓:萬老佛爺凍着,汝罪!
此時自然來打圓場,:銀子便好商量。結果縣令便被敲千兩銀。從這個故事表達義講,拔葵織、罷公廨錢都未綢缪之舉,目把禍患消除于萌芽之。
之,黎元為先。司馬遷《貨殖列傳》把治國經濟政策分為等:善者因之,其次利之,其次教誨之,其次齊之,最者與之争。
為麼與民争利被視為最經濟政策?這因為,政之所興順民,政之所廢逆民。
,其實正最政治。
若争,便失。與民争利無異于竭澤而漁,對民民最忤逆傷害,争到利益,失民。得衆則得國,失衆則失國。唐太宗舟之喻,興衰之理,能令警。
務實把這番理說與吳兌聽,吳兌臉便些将信将疑,猶豫片刻,沉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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