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張接到報警,說站面館打群架。用問也,肯定又面被宰給錢,被豹哥們給教訓,所以張老劉還特磨蹭會兒才警,本以為自己到現場時,事就處理完,所以也沒申請領槍來。沒到這次豹哥卻腳踢到鐵闆,而且還傷腿,跪,群幾個,被兩個收拾得帖帖,據說還個沒,這麼啊?
如果冒然,當場被打,數百面丢份嗎?就糗。就算事後能追究這兩責任,自己挨打,輩子爽且說,搞好今後警還理障礙。
劉警官見張壓場面,隻掏自己證件,伸到曾輝面亮,“這證件,清嗎?們因為涉嫌擾亂社會治,當打架鬥毆,現帶們到派所調查盤問,請配。”
劉警官态度轉變,主基于曾輝沉着鎮定。作為名老警察,就練就察顔觀本領,拿定主,軟燙,哄回所裡再收拾遲。
“們沒問題,配應該!過對這群混混,難們起帶回盤問嗎?”曾輝現主拖延時間,隻拖到嚴松趕到,事就好辦,然自己被帶到派所,這兩名警察與這群混混關系,怕虧。
這表份提,暫時确實透!
劉警官這打岔,讓本就些受擠兌張惱羞成,對曾輝提問題為,“讓就,啰嗦!”說着就從腰間解拷,拿。
曾輝,“說們兩當打架,隻帶們麼?難成們兩讧,搞鬥?”
話引來圍觀好事者笑聲,“咦,這兩會兵與奇志嗎?”
“像啊,這話麼講?”另發疑問。
“演雙簧啊!”
“哈哈哈…!”
遇張發話,總搗亂,張這樣被掃幾次面子,氣得沖着圍觀群叫嚷:“誰亂叫嚷?警察執公務嗎?退後,退後!”之,群又沒聲音,轉頭瞪着曾輝,“還來擡啊?”
輕比較沖動些,張懂策略方法。
這讓劉警官覺得甚為妥,庭廣衆之,嘴雜,加楓林縣警察這幾聲名狼藉,張個勁莽撞事,激化矛盾,惹起衆,這風浪尖,難免留後遺症麼,好收場。
沒帶回所裡之,逞強發犯忌諱。到所裡,麼着,就麼着,才執法之,這劉警官法,體現姜還老辣這個理。
劉警官及時向張擺擺,對曾輝解釋:“們當然帶所裡接受調查,過現們受傷員,恐怕先得送醫院。”
劉警官使,躺這群混混,包括領頭豹哥,即密切配,發陣呻吟叫喊聲,沒傷好像莫名其妙受傷,傷仿佛傷突然加。這樣場景,乎糊弄圍觀群衆,讓們到,這些确實适現派所,需即送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