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章廿法财侶莫測事
奕起,主靠着售賣《報》與玉丸積攢财。
供應常修所需,比如掏百銀補差價,配《遊神法》請得逍遙弟子修複純焚罩,倒夠用。
但每獻祭銀,化财運為福運,奕隻能說夠嗆。
畢竟,又世子弟,遠未到銀溢之步,能長期獻祭銀。
若隻臨時獻祭數銀,所積福運,奕也瞧之。
過,鑲運镯雖然奕雞肋,卻并着。
銀價而福運無價。
靠着鑲運镯積累福運,說洪福齊,關鍵時刻也能保命。
奕偷襲強殺杜元甫時,秘魔舍劍斬劍。
第劍,杜元甫以本命器替命,方才接。
第劍,杜元甫靠着鑲運镯所積福運,化險為夷,卻成功撐過。
須,奕潛至杜宅門暴起突襲,斬威能僅次于自爆秘魔舍劍。
杜元甫未防備,倉促之相當于接劍氣,都能靠着本命器與鑲運镯連扛兩劍。
直到奕斬第劍,杜元甫方才含而,劫難逃。
而理論,奕連斬劍,也靠着長果替命,才能以命換命。
再者,鑲運镯所積福運,除遭遇劫時替命,平時若遇順,亦能逢兇化吉、轉危為,泛用性。
隻惜,鑲運镯再好,也跟窮沒關系。
奕欲以此镯,換取緣蓮燈。
此燈循緣索迹,隻沾着些許因果緣法,就能指向目标之所。
而奕現着言紙,憑空打探報。若再配緣蓮燈乃至洞真賦,某種義相當于全圖挂。
雖說此燈着無緣方解之代價,即與目标結休之緣,至,必方。
但來,隻奕所目标非活物,就休之說法;
來,過而已。
修界,通常所說代價,都以用替命寶物或替命之術替掉。奕長葫蘆,每結長果,正用來替命,屬于奕施展秘魔舍劍或使用緣蓮燈等詭器底氣所。
奕到緣蓮燈原主,戮魔書院華故良,費舌,即成功換得緣蓮燈。
華故良,本戮魔書院講師,于底破境蛻凡。
般而言,書院學子學業成、修為成,卻未入朝廷拜得官,因關系到位,沒能分到官編制之空缺,隻得暫時滞留書院,個講師,即固定門課講師。
破境蛻凡後,除律民司、緝罪司兩司編制以繼續争取,華故良還能争取學官編制,考聘書院先之位——書院先,默認為黃階品,即蛻凡修士才能考聘。
但就華故良晉入蛻凡期久,瀛州島變。離京傳來旨,叫楚郡衆書院夫子先,作為第波援軍趕赴瀛州島。
華故良主動争取同,也來瀛州島。
到初,包括緝罪司修士第波援軍,抵達瀛州島。
華故良動,總算得到緝罪司編制空缺,隻等随返航後,即流程,加入緝罪司。
但加入緝罪司,比書院教書,須經常與鬥法,兇險伏。
奕以鑲運镯換取緣蓮燈,憑借其化财運為福運之效,費舌,即告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