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膺命,撫育萬民,夙夜憂勤,以社稷。
皇子方恒,潢貴胄,秉性溫良,才德兼備。
商女紅葉,毓秀名門,儀容端靜,蕙質蘭,止端方,素賢淑之名。
今聞紅葉待字閨,德容俱佳,皇子亦當婚配之齡,朕躬親考較,覺品性相,堪稱作之配。
茲特賜婚:
皇子方恒與商女紅葉締結良緣。
擇元初初為吉期,著禮部依制備儀,欽監協理婚典。
朕願爾:
同同德,瑟鳴。
欽此!”
聽到聖旨容,方恒徹底驚呆,連接旨事,時間都忘。
賜婚?
商紅葉?
這……
為麼?
幾位皇兄,争先恐後贈送兵書,入商紅葉法。
自己麼都沒送,居然被商紅葉。
難,商紅葉顔控?
被自己盛世美顔迷?
此時方恒,隻覺得蛋疼。
商紅葉這般之驕女,對于普通來說,能娶回,自然得之幸。
,乃鎮王獨女。
鎮王又被父皇忌憚。
這門婚事,妥妥燙芋啊!
因此,商紅葉擇婿這件事,方恒直打醬油。
沒到,還落到自己頭。
根據聖旨容,元初完婚。
現元初,距離完婚之,也就隻時間。
父皇聖旨,就容得反對。
這場政治聯姻,聯也得聯,聯也得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