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嚴格編戶齊民之後,收取頭稅就變得更加順利起來。】
【賦錢,作為成丁稅,面向滿歲、歲以百姓,分男女,每每向朝廷繳納百錢——當然,這個也并完全固定,些皇帝位期間會進減免。】
【而針對同群,賦錢也會所同:如商奴婢,需翻倍繳納。】
【錢,作為兒童稅,面向歲至歲兒童,每每繳納錢。】
【這個同樣會随着同況所變動,如武帝時期,繳納齡限被到歲——當然,比拼限話,隻更,沒最,東漢末,歲就需繳納錢,也央堆幼帝達成緻腳步。】
【如此算來,漢雖然田租得到定程度,但随之冒來各種稅種收稅方式,實際點也沒讓百姓負擔麼減輕。】
【——幾乎以說,這過統治者所玩文字數字遊戲,起來田租,但繳納賦稅點也,甚至能會更。】
【而貫穿漢乃至東漢個特點:公賦既,同時,私斂又。】
【官員們随時随都能求百姓繳納名賦稅,還時常律法之自己設名目。】
【同時,官員僅貪得無厭,甚至還以說如強盜般,無惡作。】
百姓如同被驚擊,震驚已同時,又仿若撥雲見,子些真相。
原來,朝廷直宣稱減免田租,其實并沒真減輕們所承擔賦稅嗎?
——過往時候,朝廷也過皇帝宣稱減免部分田租,聽到這個消息之後都歡,真實覺得皇帝實位君。
但現來,當們所繳納賦稅,好像也沒麼?
當時确實沒特别确察覺來,現再回過頭——真沒麼!
原來,宣稱減免些個賦稅,都用其名目照舊收啊。
這些法,之沒察覺賦稅并未真正減輕百姓們法。
但實際,同樣百姓已察覺到所謂減免賦稅并沒真正減免事實。
隻過,們當時基本都将這些況背後原因歸結到縣令老爺、郡守等等貪婪無度、私自搜刮錢财面——咱們命苦,攤這麼個貪官,還額給咱們增加賦稅……
就,朝廷都已經說今減免賦稅,結果到頭來咱們這裡還收樣錢!
豈止樣錢,比往收還!
……麼辦,扛……換個方,個清廉官府,能夠好過些?
……
以種種,都往們言論。
但們如今才,原來僅方貪官污吏橫,橫征暴斂,還朝廷!
朝廷自己制定賦稅,其實就根本沒給們留麼減輕餘!
田租減輕?沒關系,還其名目賦稅交,這來,因為田租減輕缺就填嗎。
【麼,沒對此提見呢?】
【當然——這裡指備受壓迫慘百姓,們當然對此極為滿。】
【東漢建國期,王充就這樣認為:每求百姓們個徭役,依據裡?憑麼呢?】
啊,憑麼呢?這皇帝,與們麼關系呢?個壯男子喃喃,這個法其實已經盤桓許久,兄弟因徭役而後,這,也兄弟啊。
回起過往樂融融場景,痛憤就越發濃。
——憑麼呢?們為麼就需徭役呢?若修築東,們能夠用到也就罷,就像灌溉程、通往縣……這些總也們關系。
但其呢?其,與們麼關系?分官老爺們享樂奢靡需求!
,皇帝,些官員族!
這樣命比賤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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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對說這樣話王充很興趣:官老爺裡面居然也會這樣幫們說話嗎?
語氣既充滿置信,但又隐隐含着麼點期冀。
官老爺願給們說話……們子能夠好過點?,就會到得起義步?
抱着這樣期待,向邊問。畢竟,這名好友雖然也麼官宦,但好歹識得幾個字,見識比。
但邊之卻徑直給潑盆:能說這樣話,就算能夠仕為官,約也當麼官,說話也沒麼分量……甚至,能很就會官員。
對此麼觀緒,實王充說話,完全朝些個官員能夠說來。
——官員沒對百姓抱同?沒真懷揣着片丹為民請命?
。雖然數量,占比極,但。
——沒雖然同樣貪污、并完全,但事時候好好事,讓百姓活更好?
,這樣數量比面種完全清,得。
而若能夠碰到這樣官員,也已經百姓們幸事。
但,這兩種官員,論種,都會質問百姓每徭役理性、會質問這樣依據到底裡——對于們而言,百姓徭役,經義事嗎?
就算懷憐憫、着蒼官員,也過認為,減輕百姓徭役負擔減徭役數次數沒事兒就征發徭役……
沒!沒會質問,百姓們憑麼徭役。
而能夠說這樣話,如王充——官場,必然混,也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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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對此議論紛紛,王充之秦漢百姓對非常興趣,王充之後東漢後世王朝百姓,同樣對很興趣——畢竟,雖然王充已經留名青史,但識字曆史百姓,又如何呢?
但,凡官員勳貴、世族,包括皇帝們,對于王充觀就都如何。
論朝代,們對于王充這個,都統憤咒罵:給朝廷徭役,就百姓義務,自代先賢以來就确義務,還麼憑麼?!
難,王充這個,還質疑先賢,質疑古聖君嗎?
這個資格嗎?麼能夠、麼敢這麼問?!
對于王充之時期官員族們,們指責對象已經順延到王充父祖師長——到底麼,教養來這麼個夥?論個學派,都沒這麼質疑啊!
而王充現之後朝廷,同樣部分對于王充并曉;曉王充,也并清楚王充具體文章。
剩餘解王充所言着書,對于王充态度則堪稱兩極分化——咒罵者絕,但稱頌之同樣源源斷。
至于與王充同時期,對于王充此倒所解,而這些,亦對王充持贊賞态度:王充才華,縱使司馬遷也能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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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說對王充言論最為驚訝,應當劉秀。
——東漢建國期……這就自己乃至自己兒子,最加個孫輩時間段嗎?
漢,自認為自己建漢,體還以稱;而自己兒孫兩輩,也至于将漢徹底敗壞吧。
所以,究竟為麼,能夠讓這個王充建國期,說這樣話來?
【講完徭役賦稅,們再來談談漢刑法問題。】
【雖然說秦朝刑法過于嚴苛,劉邦進入鹹陽時候,與民衆約法章,除殺者、傷偷盜抵罪,其餘秦法盡數作廢。】
【但當漢建,邁入統王朝節奏之後,漢法律也漸漸越來越、越來越細。】
【雖然這其量罪名,部分時間與普通百姓扯麼關系,時候于朝堂争鬥之,但如果需、如果條件符,普通百姓也難以逃脫。】
【除常規敬罪之,漢朝堂發展、權力鬥争之,于武帝時期還創造性發腹诽罪,也就腹诽謗非議罪。這罪名定罪方式,以自象。】
【而關于農民起義罪,也樣翻,比對農民起義沒經驗秦朝更加豐富。】
【首先,旦起義發,麼統定名為盜賊危害社稷;其次,起義,本腰斬,父母妻兒律棄,祖父母同樣也遭到處刑。】
【至于非起義軍但與起義軍接觸,或被定為首匿罪,即藏匿義軍,全部處以刑棄;或被定為通飲罪,即給義軍提供報、飲,充當向導等,處以刑。】
【因此,漢時期,如果到關盜賊蜂起盜賊之類記載,半并非常規義盜賊,而被定義為盜賊起義軍;而因為首匿或者通飲而被處百姓,也數千之數。】
呵,盜賊……宋朝,名起義軍笑,過這麼還用這個方法,也覺得過時。
旦反對朝廷,朝堂民間些士就統統将們稱呼為所謂盜賊,還真覺得自己掩盜鈴,自欺欺。
好像隻們承認,自己、自己同伴、以及其起義軍,就樣;
隻們否認,朝廷現種種問題、央對方管控問題、方官員肆妄為,就全部樣。
實笑!
同伴見怪怪,已經會為這種問題到憤滿,隻平靜慰:沒麼,們願承認就願承認吧,等們打入京,們就會承認。
嘴,願承認,就随們呗。
反正,等到軍突入京,等到些朝堂們見到兵鋒,等到們無力抵抗之時,們總會承認。
【此,為督促官員嚴格鎮壓農民起義,漢還兩條專門針對鎮壓力官員罪名。】
【首先沈命法,于武帝時期創。該法規定,如果沒及時發現治盜賊,或者發現沒及時處理,或者處理但沒處理到位,麼該區俸祿兩千以官員吏全部處。】
【麼,漢方官員,兩千對應麼官職呢?郡守。】
【這個法律,定程度以等同于旦沒處理好盜賊,麼當除郡守之官員吏們将會被盡數處。】
【非常苛刻,非常狠厲,而這樣法律也并沒起到正面作用,反而助推盜賊增長——
吏畏懼被處,畢竟就算全力處理,但也真能保證定沒漏網之魚,于幹脆瞞報;等到層官員吏瞞報時,已經無力回,們同樣畏懼處,于同樣瞞報;層郡守等官員面瞞報真實況時時間更,還能幹麼?幹脆也瞞算。】
【另個法律,叫見故縱法,同樣于武帝時期創。】
【這個法律規定,官吏到或犯法時候,——特别盜賊活動,必須舉報,否則就故放縱;對于應當判刑罪犯,也必須判刑,否則就故放縱。
而故放縱之,與罪犯同罪處理。】
到這裡,後面朝代官員們繃,特别備受優待宋朝文們。
暴君!窮兵黩武,修德,驕奢淫逸,如此無之君!
還對于漢武帝劉徹廟号世宗頗為滿:祖功,宗德,漢武如何評以世宗名号?
居然搞來麼腹诽罪,還讓官員們旦能處理些盜賊問題,就被處或者同罪——憑麼?!這暴君,還麼暴君?
當然,們憤針對劉徹對官員罪名法律,而針對百姓起義軍相關懲處。
子愛民,德,就對士官員善待。
民,就指士學子啊!
至于說所謂百姓……很時候,士夫,這些百姓并士夫們言論民。
因此,說些起義軍盜賊,實再正确過事,而判處與這些盜賊牽涉員刑,當然也正當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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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充古代算個非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