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科長膽子得很,偷偷給塞煙酒,後門辦證,都帶收。
濫用職權,觸犯法律啥,更能。
就算錢勝利老同學,也能為這點分,願冒丢烏紗風險。
這女投訴這樣崔科長?
絕對無,純粹搞事。
“真證件,遝,像造假,會會錢老闆真侵權?”
“說侵權就侵權啊?再說些東,誰真假?信崔科長,反倒信這個女?”
辦事員裡也打鼓,但就信朱茯苓。
搞商,張嘴就騙鬼,句話句假,鬼才信。
轉頭向朱茯苓,“說告就告?憑啥?”
審批錢勝利證件崔科長,随便就能告嗎?
朱茯苓跟糾纏,幹脆利落:“李律師,認為能告嗎?”李律師眉梢微揚,算來搞這麼陣仗,又把給叫來,到底幹啥。
真告還另說,辦事廳這麼哄,這事冇個結果,商局冇法交代。
畢竟這國公職部門,為民務,激起民怨,頭派來查,隻怕個商局都得換撥。
所以哄得越越好,還把律師給叫來鎮場子。
老百姓裡,旦動用到律師,甚至哄到法院,絕對得。
朱茯苓就這個效果。
就像次直接拉李律師,到污蔑報社談判,求對方登報歉,然就法庭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