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苦笑着搖搖頭,然後開始解釋起來:
“這事沒麼簡單,同樣件事放同就會同結果。”
“給講個故事就。”
“話說曾經個,每班時候都會經過個,這個個乞丐,每次經過這個乞丐時候都會丢塊錢。”
“然後到第,這個男準備買子,所以給這個乞丐塊錢變成塊錢。”
“接來就第,這個男将塊錢變成塊錢,麼到第,這個男毛錢都沒給。”
“這個乞丐實忍将這個男給堵,然後開始質問原因。”
“其實原因很簡單,因為這個男第買,第娶媳婦,第孩子,麼裡壓力越來越,錢就允許這麼揮霍。”
“這本來件很正常事,但這個乞丐這麼認為,這個乞丐認為這個男拿着本該屬于自己錢買車,買,娶媳婦,孩子。”
“因為如果這個男買,買車,娶媳婦,些錢本來就,嗎?”
茹就這麼聽着,說實話,聰确聽。
這就驗證周面說句話,同樣事,放同就會同結果。
個男給乞丐錢,這良自由,良好,願給這筆錢,誰也幹涉。
但能将這件事當成理所應當,也就說,這個胡圓圓很能就周說個乞丐。
雖然這種形容點太恰當,但事實就如此。
周今給萬,說定個後,就會過來萬,如果繼續給,就無休無止。
如果給,麼這個女能就會蠻橫講理,會認為本該屬于錢為麼給?
其實像這種講理社會很,相信隻能說沒遇到過罷。
到最後錢給,也得罪。
“周,這算算害呀?”
“萬将這個燙芋給接過來,到時候給自己惹堆麻煩,麼辦?”
茹也傻,子就到這個問題。
“茹,面都說,這次交易私底給些紅利,而且以後們還以陸陸續續個啥,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