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于夢很聯系,隻偶爾聚餐見面。
些許起拍照,通通都放進個相冊裡。
複活裡,學着放份執。
隻放并件容易事。
習慣使然,目總會無識定格,緒也會受控因波動。
尤其得離婚後,迫切希望能脫離苦,開始,所以才如此盡盡力幫助。
到底曾真愛過,就算清楚沒起能,也會希望餘順遂。
這切都隻宥齊裡法,從沒任何說起過。
都說戀個事,以為自己隐瞞得很好,卻忘蓁蓁也戀着,所以輕易就能窺破法。
卻失之後,才自己就餡。
而真相時,憤也并單單因為被騙着離婚。
氣問都問就給判刑,氣告而别得如此絕然,氣連解釋機會都給。
也氣自己為麼沒點發現異常,氣自己為麼總習慣性忽視,氣自己沒擔負起丈夫指責。
更氣自己沒些清蓁蓁位置。
千個夜朝夕相處,已習慣陪邊活。
怕于夢離婚,也從沒動過離婚頭。
因為從拿到結婚證起,就認定件事。
蓁蓁攜完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