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承認就好,先讓得兩。
還更事。
爸媽通話後,們決定連夜趕回來。
先發動氏關系尋以修複鳳冠藝,然後開始信得過調查張管。
查,查才發現,張管從竟然喬爸爸司機。
怪得這麼維護這位曾經喬姐。
惜忘,才現真正雇主。
趕回别墅時,張管正怡然自得發抽煙。
到回來,表些慌張,但還很恢複鎮定:
“姐,回來,剛才迫得已,别放。”
挑挑眉,指向門:
“被開除,現。”
張管些着急:
“總雇來,個丫頭片子,還沒開除權利。”
着樣子,嗤笑聲:
“作為管,幫着别作僞證,肆污蔑雇主。”
“僅開除,還會把事迹宣揚,讓所都,顧管,如顧條狗。”
張管聞言放緩神,語氣帶求:
“也當時況,喬個孩子,就算弄壞東,修修就得?”
“們麼錢,就能讓讓們嗎!”
真被氣笑。
憑麼錢,就被沒錢欺負?
沒等開,爸媽推門進來。
張管馬換副谄媚表,惡先告狀,說欺負同學。
回應,媽狠狠巴掌:
“就幫着欺負們女兒,給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