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替,代替‘’與周茉結婚。
裡,對言聽計從,百依百順,原以為塊頭也該捂化。
結婚紀這,卻丢給紙離婚協議。
“陳黎回來,們離婚吧。”
陳黎就馬,原來替轉正。
以後,周茉哭着跪倒面。
“姜堰,們還能回嗎?”
回?難租車嗎?
離婚選,現又哭麼?
。。。。。。
“這離婚協議,好就簽吧。”
周茉半個都沒回過,回來便這句話。
離婚協議倒寫公平公正,所物品都半,雖然半部分都掙來。
“必,免得都說姜堰軟飯。”
從跟結婚起就辭作,全全伺候着起居。
怕胖,學營養師給減脂餐。
說賣好,就飯給送。
說班很累,接回。
别都說瘋,隻,這場婚姻來之易,所付都甘之如饴。
因為,們協議婚姻。
,企作,裡第次見到周茉。
對見鐘,當時膽甚微,從敢将自己公之于衆。
隻幾次接觸後,卻主動到:“姜堰,能能請跟結個婚?”
說裡長輩催厲害,又沒适結婚對象,觀察很久,覺得很适。
求之得,結婚後才,之個叫陳黎男朋友,兩相愛,卻陳黎國後分揚镳。
撿個漏,清楚。
别面,們很好,簡直模範夫妻。
隻們自己清楚,起這裡,們甚至沒過肌膚之親。
直以為隻努力,總,周茉能到付,會為之動愛。
沒到,陳黎會回來。
“周茉,覺得跟這幾點也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