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信被呈遞給官,所目都彙集官臉。
隻見臉,雙眉緊蹙,攥緊拳砸龍扶。
刻禦史站來,說之戰确實丁瓊志趁回時偷襲,害後還誣蔑通敵。
禦史從袖掏丁瓊志名副将供詞呈遞。
“這些也證實,當丁瓊志确反常,擅自射殺蔡,還險些殺丁将軍。”
官向丁瓊志,矢否認,說這些都誣蔑。
“誣蔑?”餘氏哼聲從袖掏塊布,“民婦怕夫君被這個陷害,趁倆密談時叫兒裝作割掉丁瓊志袍角。”
官刻叫拿着核驗,盡管丁瓊志已經燒掉件袍子,但軍很都見穿過。
見無法抵賴,反咬餘氏與通奸。
“官,餘氏貞背叛丈夫,如今見臣成婚又來陷害。。。。。。”
“若沒過,麼能割掉袍子?”
官臉,原就這麼攪事,禦史又湊報說查到娘塊訂婚玉佩。
這玉佩原本就娘嫁妝,随起來京,若非偷盜麼會現千裡之老個陌男子。
嫁妝細,這塊玉佩正列面,惜随着箱寶物都轉到公主府裡,禦史說隻拿交給平甯郡主份禮單核對便。
禦史還查到自稱跟芳蘭婚約男子原個賭徒,份與娘本差别,最男子歲就父母,娘麼能千裡迢迢返回老單獨到把芳蘭許給?!
證據面,假婚約攻自破。
官正退朝,撲通聲跪倒:“懇請官幫臣回母親遺物。。。。。。”
“臣嫡母林永珺林氏為幫其子丁瓊志湊齊聘禮惜屢次陷害臣妹芳蘭,先誣蔑婚約,而後又誣蔑貞。。。。。。臣母隻給臣留這點遺物,無奈林氏帶入府搶奪,打傷臣弟,威脅臣交契契,否則就臣命啊。。。。。。”
跪哭得泣成聲,朝各位裡見過哭,官也沒見過,問證據。
“臣證,就殿候着。。。。。。”
衆注視目,殿來位着豔麗女子,打扮就樓裡娘,但容貌卻與芳蘭分相似。
若打扮成芳蘭樣子再戴首飾,分就成分,乍之還以亂真。
娘後跟着府丫鬟,正偷娘玉佩還芳蘭首飾。
把供詞呈遞。
官過揮揮,“所遺物歸還丁愛卿,包括先贈與平甯郡主箱。”
衆以為這就結束,丁瓊志也得瞧着餘氏跟。就聽朗聲:“啟禀官,此娘并非宋,乃遼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