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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芳華丁志瓊小說》第六章 6(第1頁)

封信被呈遞給官,所都彙集

隻見臉,雙眉緊蹙,攥緊拳

禦史站來,說之戰确實丁瓊志時偷襲,害後還誣蔑通敵。

禦史從袖丁瓊志名副将供詞呈遞

“這些也證實,當丁瓊志确反常,擅自射殺,還險些殺丁将軍。”

向丁瓊志,否認,說這些都誣蔑。

“誣蔑?”餘氏聲從袖塊布,“民婦怕夫君被這個陷害,趁倆密談時叫兒裝作割掉丁瓊志袍角。”

刻叫拿着核驗,盡管丁瓊志已經燒掉件袍子,但都見穿過。

見無法抵賴,反咬餘氏與通奸。

“官,餘氏貞背叛丈夫,如今見臣成婚又來陷害。。。。。。”

若沒過,麼能割掉袍子?”

臉,原就這麼攪事,禦史又湊報說查到塊訂婚玉佩。

這玉佩原本就嫁妝,随起來京,若非偷盜麼會千裡之個陌男子

嫁妝細,這塊玉佩正列面,随着箱寶物都轉到公主府裡,禦史說隻交給平甯郡主份禮單核對便

禦史還查到自稱跟芳蘭婚約男子原個賭徒,份與娘差别,最男子歲就父母,能千裡迢迢返回老單獨把芳蘭許給?!

證據面假婚約攻自破。

退朝,撲通聲跪倒:“懇請官幫臣回母親遺物。。。。。。”

“臣嫡母林永珺林氏為幫其子丁瓊志湊齊聘禮惜屢次陷害臣妹芳蘭,先誣蔑婚約,而後又誣蔑貞。。。。。。臣母隻給臣留這點遺物,無奈林氏帶入府搶奪,打傷臣弟,威脅臣交契,否則就命啊。。。。。。”

哭得泣成聲,朝各位裡見過哭,官也沒見過,證據。

“臣,就殿候着。。。。。。”

注視目殿着豔麗女子,打扮就樓裡娘,但容貌卻與芳蘭分相似。

打扮成芳蘭樣子再戴首飾,分就成分,乍以亂真。

後跟着丫鬟,正玉佩還芳蘭首飾。

供詞呈遞

過揮揮,“所遺物歸還丁愛卿,包括先贈與平甯郡主箱。”

以為這就結束,丁瓊志也得瞧着餘氏跟。就聽朗聲:“啟禀官,此娘并非宋,乃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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