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啦。”瞪裴之。
“兩個孩。”
“ew,才跟——”
裴之伸捏嘴唇,還時候招。
“閉嘴。”皺着子,臉嫌棄,“惡事許說來。”
樓門“嘎吱”聲打開,傳湯軒聲音:“Sera?”
裴之放開。擡頭喊:“沒事,沒事。”
“咚”,門又關。
“用自己,也用養。”裴之說,“孩兩歲後以離婚,婚别亂搞。就這些。”
“孩以後……”
“歸,當個名義母親就。”裴之,又補充,“如果自己,以另兩個給。”
“免免!”連連搖,“但為麼非得等到兩歲之後才能離婚?”
“因為爸就這麼。”裴之理直氣壯,“打算複制個過程,提成活率。”
斜:“兩歲之後跟着媽過,這麼複制?”
“好好,”裴之又用傻子神着,“媽媽直嗎?被保姆照顧嗎?”
……
“條件以再談談嗎?”跟商量。
“說。”
“以孩嗎?”
“。”裴之回絕。
“以為?”說,“媽就歡媽媽DNA,直叨着幾個這樣後代。給兩個玩玩,省得老來煩。”
腦裡浮現女皇牽着兩條柯基畫面,柯基還長着臉。陣惡寒。
“以給錢。”繼續跟裴之商量。
“?”
“百萬刀。”咬。
“缺錢。”裴之難得困惑表,“過如果能開百萬價錢,應該會I-青才俊搶着跟結婚吧,麼沒到們面排隊?”
“後才能給。”說。
裴之點點頭:“難怪……”
“百萬,也夠開幾瓶好酒。”說,“好好考慮!”
裴之無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