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長見到黎發現,臉卻沒任何虛之過來,裡更氣。
虎着張臉,沒好氣:“說先把槍交來,之後再進分配嗎?
為麼交槍!?”
交槍子彈也就算,過來才發現,這幫居然還扣兩架狙擊槍,還好榴彈。
這槍連狙擊都能個配備,們個通訊連狙擊槍麼?!!
麼榴彈也沒個防護措施,真怕車裡炸嗎?
黎回答相當理直氣壯。
“發給們槍好用,熱氣噴臉,還掉渣子。
拆開,部分槍壁隻毫米,個用好,會炸膛。
們來沖鋒陷陣,來搞自爆。
自己能力戰場搶到槍,為麼還讓們交?
就這樣,以後誰還拿命來搶槍?
反正們好使槍,覺得好話,們就把配槍交給。”
平英俊說,把老槍交給團長,能把團長氣,之就把累贅交。
團長被黎這話怼些無言以對。
别兵這麼說,就拿紀律說事兒,就這麼規定,為麼按規定辦?還當兵?
但黎對槍械真懂。
拿這些黎說,這丫頭根本會把紀律當回事說,還得怼兩句,當就當,能耐給職檢查。
最後再鬧着跟們起,分開陸定遠。
都來,還能綁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