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就買哥哥首。電話裡司聆說。
正享受務李面僵,如果電話裡女聲音太好聽,直接就得把電話給挂。
好美女,首賣。
聽嘛,已經爆全網,但還覺得哥哥原唱更好聽。
真這麼覺得?
讓李賣能,但聽到美女誇獎,李很頭。
司聆說:當然真,就買回來自己聽,反正也會唱。
買回自己聽?李提聲音問。
司聆:對呀。
确定嗎?
當然确定!
這賣給也以,但跟簽協議,這首隻允許自己聽,能用作其商業用途。
李考過後說。
這首麼來?非常清楚,就抄襲。
所以這首如果賣話,作為商業用途,雖然違法,但并嚴。
如果用作商業用途,問題就,賠償能賠。
而且再加造謠其罪,問題就更。
電話頭司聆,馬答應:當然以簽協議,難哥哥還怕騙嗎,買回來就自己聽!
…
李被司聆買。
午便交易完成,司聆給李打過錢。
第帶着從李裡買來,還同直接到李。
李到時候,再加裡同,臉瞬間變得煞。
因為這設個套。
就算個套,也沒辦法,畢竟已經收錢,而且面還簽字、畫印。
最後李隻能屈伏,問麼樣。
讓把被收買造謠事捅來,李哭。
因為造謠事也簽協議,抖來賠錢。
當帶來律師,律師告訴,違法協議法律被認。
也就說把事捅來,違反之協議也沒事。
律師保證李這才放。
現非常後悔,自己為甚麼當時就頭腦發熱,被女給蒙騙。
記得此之發過誓,論别錢買,都賣。
現事敗,李,隻能如實交代。
很事便曝網,本來這件事已經淡化,因為都相信實力,需靠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