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n使鬧煞之時,創州府福緣,毀處靈寶之,煉作煞物。
n而到後來,雖然胡麻作主,請鎮祟府,斬煞神,也将煞使者個放,全都追殺至,但些已經化煞靈寶,卻再也煉回來。
n而這處福,凡到化形程度,皆寶貝,共件,件落葡萄酒姐裡,件落姑奶奶裡,另兩件,卻全都落瓜燒裡。
n如今被放井裡,便恰件以福寶煉來煞物,本溪尾鯉,活此,便以讓周圍飲之,百病,神樂,再普通子,也方世桃源。
n但福寶化煞,卻截然相反本事。
Copyright © 書城小說 All rights reserved.新筆趣閣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