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講結束
元始尊方聖,鬼仙之面就價值限,頂也就件先法寶。
,玄門聖,仙祖師,鬼仙之裡,就非常價值,幾乎堪比先至寶。
當然,真論起來,鬼仙之價值,還比誅仙劍。但又如何?現開清聖,威脅元始尊啊。
把誅仙劍交來,就把事鬧,鬧到鴻鈞祖面。此事加持,鬼仙之價值随之增,确實達到堪比誅仙劍步。
同,還同?
元始尊現顯得很猶豫。
當封神量劫期間,誅仙劍陣被聖聯所破。而組成誅仙劍陣件頂級先靈寶,除最誅仙陣圖還清聖裡之。
其餘件頂級法寶,誅仙劍,則全部落入元始尊裡,被交給位弟子代為保管。
廣成子執掌誅仙劍,赤精子執掌仙劍,玉鼎真執掌陷仙劍,尊執掌絕仙劍。
至于破誅仙劍陣時候,方聖也參與其,為何分給們兩把先殺劍,開玩笑嗎?
就元始尊敢給,方聖們也敢啊!清法寶,清麼搞都沒問題,敢伸,信信清即就會屏棄舊怨,起調轉矛頭,先把幹掉再說?
太清聖管事,這保管誅仙劍事,自然就落到元始尊頭。而元始尊許為避嫌,願揹着貪圖自弟弟法寶名頭,就把劍分别給當個取劍弟子,算對們獎勵。
畢竟,當封神量劫時候,進入誅仙劍陣取劍,本就件極為危險事。們冒着命危險辦這件事,辦成,自然所獎勵。
而這獎勵,再也沒比們親摘取誅仙劍更好。
弟,這麼過,誅仙劍也時候物歸原主,就莫遲疑。見元始尊還猶豫,太清聖忍開勸。
當,們收誅仙劍時,打着替弟弟代為掌管此寶名頭,并聲稱,待改過自之後,必會将誅仙劍還回。
如今這麼過,連鴻鈞祖都原諒清聖,們再霸占着誅仙劍還回,真就說過。
代為掌管誅仙劍,怕就變成貪圖幼弟法寶,這才聯将其奪過來。
世會乎過程,們隻乎結果。們乎封神量劫發甚麼,們隻太清聖與元始尊聯對付自己弟弟,并霸占弟弟法寶。
憐見,封神量劫期間,太清聖雖然選擇站元始尊這邊,但誅仙劍,連碰都沒碰。
太清聖德尊,以德于世間,德表率,能污點,就當對付清聖,也打着教育聽話弟弟名義。
如此況,太清聖自然願背個聯欺辱弟弟罵名。真背這個罵名,今後還麼德表率?
兄長……
元始尊些掙紮,倒舍得誅仙劍。正如太清聖沒碰過誅仙劍般,也沒碰過。之所以這般表現,主還憋屈。
這誅仙劍,以還給清聖,但絕應該這種屈辱方式,被清聖逼着将誅仙劍還給。而應該清聖來求,或者主動還給清聖方式。
無論種方式,都應該處于主動狀态,而像現這般,被動承受着切。
與清聖對抗,直都元始尊赢。如今局勢突然發變化,這讓氣傲元始尊,如何能忍?
但惜,局勢演變至此,已經元始尊所能,倒拒絕,拒絕代價太,到願承受步。
誅仙劍,這師尊賜予法寶,麼,已經讓們保管這麼,們還滿,還直霸占嗎?
見自己目被元始尊說破,清聖也隐瞞,索性直接攤開說。就借此機會,收回誅仙劍。
哼,即競争,自然比鬥番,才結果。如今比試還未開始,伱真就以為自己勝券握嗎?
能清聖犯沖,聽到開,元始尊識就嗆聲。讓别得太,比試還未開始,勝負猶未。
元始尊這句話,算默認清聖提議,把誅仙劍拿來彩頭。否則話,也會提比試事。
嗯?
難成,闡教之,還能夠勝過姜塵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