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交物隻得到百塊獎賞事,還被聞報。
男接受記者采訪時,也後悔說:
太寒碜,以後再也會交,把刀架脖子也交……
百塊錢獎勵,讓男覺得很傷自尊,因為回到裡後,還被裡也嘲笑,說太傻。
事傳到網,同樣網引起熱議。
部分網友認為,面賣萬東,交給,隻百塊錢,确實寒碜。
國應該提物回收價格,才能鼓勵将撿到物都交,這樣就能避免物落到物販子裡。
但也認為,物價值于經濟價值,而于其研究價值,提獎勵,其實等同于變相鼓勵盜墓,因為盜墓賊以完全借開墾挖古墓,然後将挖來東都撿,然後國裡換取額獎,還犯法。
到時候國無力回收,民間無力保護,同樣隻縱容交易猖獗。
更何況,提獎勵,也羊毛羊,些獎勵錢,都國民繳稅嗎?而且些稅最後部分都落到犯罪分子。
而現制度,雖然獎勵很,沒讓夜暴富,聊勝于無。
但如果偷偷賣,被抓到就罪。
這樣來,普通沒動力到處亂挖,挖到也敢賣給私,很程度對物保護起到定作用。
另種觀點則認為:挖到憑甚麼?撿到憑甚麼?
公民隻使用權,并沒所權,能證東,就國。
就算這件物祖造,祖也并隻個後,麼子孫憑甚麼物就定?
件物說到底隻經過,最終歸宿還民國,因為物本價值,就依托于國民族而。
顧陌也得承認,無論站方,從自場發,其實說法都理。
子受牛故事就告訴們,沒會放棄自己利益拯救别。
而且物同于,旦形成獎勵性征收制度也很危險。
目數機構事原則進象征性錢獎勵,以及錦旗等精神獎勵。
如果珍品,放到博物館展覽時候,還會物信息欄寫交者名字。
讓國物環境越變越好,肯定時半刻就能辦成,得徐徐圖之。
……
這之後許,顧陌繼續從事自己考古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