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聽這話,就覺得這個甚麼主任,恐怕還向着執法堂。
也很正常。
沒甚麼緒,傳音球又傳聲音:
主動執法堂動。
尖端恐懼症,執法隊長拿筆尖尖端對着,隻給把尖端挪開,就突然朝動。
再後面,就純屬正當防衛。
這個說法說來,場都還覺得,異主動挑釁。
畢竟,執法堂威嚴容侵犯,筆尖指着就指着。
給挪開甚麼?
這種況,執法堂選擇動,再正常過。
過也識到——
執法堂,就被慣壞。
如果按照萬族之常規規則,兩個普通過這樣交互。
麼應該判先動違規。
畢竟挪開尖端這舉動,并違規。
畢竟能百分百被斷定為挑釁。
而且就算挑釁,萬族之,單純挑釁違規。
隻主動進傷性質,才違規。
所以如果這事發普通之間,麼執法堂逮捕,将主動個。
但,執法堂萬族之,普通範疇。
特别執法期間,們擁特殊權力,以對執法對象。
這裡執法對象,也包括單純需筆錄對象。
也因為被賦予特殊權力,執法堂被慣得。
平執法對象稍點尊,們就以教訓。
并且也熱衷于,以教訓執法對象來凸顯自己權威。
至于暴力執法這樣詞彙,萬族之。
這裡,已經習慣執法隊無權威。
所都默認,從來如此,便對。
而執法隊尊嚴,也被越捧越。
包括兩學院學,即便之驕子,也會以入編執法堂為榮。
這樣背景,異所謂正當防衛,根本毫無說力。
場衆佬,包括之枉伶,都覺得根本原因對執法堂夠尊。
而執法堂全程,點問題也沒。
過。
政務主任卻沒急着分辨非,而又換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