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毛縣令常氏
「毛縣令确實公報私仇,也個沒良,常氏樣。常氏任妾氏,雖說妾氏,但當初也主動示任救離開青樓。」
隻過這常氏貪些,并滿于隻當任妾。任已經娶妻,當妻根本能,所以原本用,讓任替贖認當個妹子,或者暫時縣令當個丫頭。
得倒挺好,但任又冤頭善,青樓就樂子,又破常氏,自然擡回妾。
就這樣任還同呢,更别說認妹子麼。
常氏任子說好過也好過,說好過也确實太好過。
任對滿,公公婆婆壓著,正妻妾氏争寵,幾次險象環,子并輕松,雖然任對特别寵愛,但常氏也能總面告狀,告得,任肯定會煩。
這個時候,常氏就格怨任,也格懷毛縣令。
毛縣令确實常氏算得青梅馬,們兩同個鎮,毛縣令更自讀書,奔著考科舉,而且學識也很錯。
常氏從開始就盯,誰也兩個就熟悉私底來往,并且私定終。
毛縣令讓等著自己考取功名後,就過來娶。
毛縣令赴考時候,常卻急著把常氏給嫁,盡管常氏直拖延,也沒能等到毛縣令回來。
直至成任妾,幾後縣衙碰到毛縣令。
才,離開沒久,鎮就傳來毛縣令考秀才消息。
毛縣令回來,常氏卻見。
後來縣個戶毛縣令潛力,正好紀也差,便著将女兒嫁給,并且資助繼續往考。
毛縣令确實也還算争氣,後來考舉,卻挂個末尾車,差點點就沒被錄取。
很識到自己能隻能這步,果然,第赴京考進士時候,見識到會試殘酷,差點昏倒考場。
毛縣令及時止損,很收拾囊回來。
然後,藉著嶽父錢财,宜縣謀個官職,見到舊。
常氏長得好,尤其任這幾,得好穿得好,也養嬌氣許,以農女完全樣。
毛縣令裡妻子雖說富姐,性子呆闆無趣,并很歡。
所以常氏碰兩次面後,兩便舊複燃。
常氏跟毛縣令,畢竟毛縣令父母兩已經過世,妻子也比任妻子段。
而且毛縣令已經個官,任雖說縣令兒子,讀書并,這麼也事無成,将來也沒啥息。
甚至從毛縣令話裡隐隐透來話語裡,取代任縣令野。
這麼選,都毛縣令更好選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