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議政廳。
翟汝文說:朝寬待士,緻使官員貪贓者,朝确實應該施以峻法。但《律》過于嚴峻,且講理。
就拿徐敷言個兒子來講,們并未分。長子次子都清官,督察院刑部反複調查,也隻查到們收些禮品。按照《律》,子犯罪,以戶籍冊來連,這兩個清廉兄長也流放。
請問官太子,無端流放兩位清廉官員,這英君王該事嗎?
如果直這樣施法令,則官場風聲鶴唳,就連清官都害怕被牽連。會會起到反效果呢?反正自己政績再好,反正自己為官清廉,也能被連殺頭流放。索性就屍位素餐,甚至趕緊貪污享受。
好法律,該把好也逼成壞!
好法律也該讓守法者為難。
好法律,還理,才能易于執。
且拿宋來說,為防止官員盤剝百姓,準官員購買用品。個縣令守法,就連買隻毛筆,都能縣裡買,必須派仆鎮買。這樣法律誰遵從?敢問太子殿,朝太守時,遵從這條法令?
朱銘沒即回答,也識到《律》問題。
宋代科舉太過兒戲,又恩蔭者衆,族之能官,而開國又接納這些。
如果連族,旦現案,會搞得全國官場震蕩。
所以朱銘才修改《律》,按戶本進連。
否則話,徐敷言兩個親兄弟全官,們兒子又個品官。個當官兒子犯事,把個品官都連進來,跟暴君啥區别?士鬧起來才怪!
現改為按戶本連,遇到案還同樣問題。
徐敷言開國功臣,兩個兒子也方員。父子都沒貪,因為個沒官混蛋,卻全部牽連進理嗎?
即便追究責任,也徐敷言本擔責,因為兒子打着父親旗号撈錢。
這跟徐敷言遠離京長子、次子何幹?
朱銘扭頭向老爸。
朱國祥說:自己決定。
朱銘索良久,說:
刑部尚書徐敷言罷免其所官職,剝奪以來文字,收回開國時賞賜宅。
徐敷言混蛋兒子,斬決!
按照審問來贓款數額,處以倍之罰,這筆錢由徐敷言來繳納。
徐敷言長子與次子,勒令緻仕歸鄉,們兒孫以科舉。但兒子兒孫代之得科舉!
誰還異議?
衆臣面面相觑,們還覺得處罰過。
這尚書級别從龍功臣啊,勒令退休就以。居然罷免所官職,剝奪文字,簡直留半點面。
但沒再言反對,因為太子已經讓步。
如果站徐敷言長子次子角度,們兩個真冤啊。勤勤懇懇為朝廷事,也沒貪麼銀子,莫名其妙就丢官。
至于徐敷言本,則活該,誰讓教子嚴?
而且連刑部印都管好!
蕭楚問:徐這樣判決,其犯官呢?
皆照此處置,朱銘強調,但凡同戶籍冊,犯罪,餘者全部罷官用。就算已經分戶,兒子犯罪,當爹也罷官!
衆臣皆表緩許,再麼憂忡忡。
這樣修改《律》之後,今案能流放很。
其實樣嚴問題,比如到衰退期,個叫王官員着改革。《律》就會成為守舊派具,們千方百計誘導王兒子犯罪,然後依據法律把王給搞得罷官。
把官場腐敗風氣刹以後,未來《律》還得改。
除謀反、謀逆等罪,能随便連。犯事當,該殺頭殺頭,該流放流放,胡亂牽連問題。
再說說李邦彥吧。朱國祥。
朱銘說:還樣。京兩個兒子,還官幾個兒子,全都被查來為非作歹。幾個兒子,該殺頭殺頭,該流放流放,屬也并連流放。
至于李邦彥本,罷免所職務,收回所賞賜,剝奪文字。抄時給留萬貫,讓夫妻倆回鄉養老。
聽到如此處罰,就連跟李邦彥仇,都覺得朱太子過于血。
李邦彥好歹也算開國功臣,結果兒子全被殺頭或流放。除李邦彥夫妻倆,其餘也流放。
官也被剝奪,麼榮譽都剩。
留萬貫養老啥用?
李邦彥宋朝就貪至百萬貫,現被抄抄得隻剩萬貫,妥妥賠本買賣啊!
朱銘偏袒武将嗎?
被扔鎮遠堡孫,同樣被抄沒産,隻過還能蠻夷之帶兵而已。
……
焦躁等待個徐敷言,終于等到自己處罰。
聽到剝奪文字個字,徐敷言直接暈厥過,這跟判刑沒啥區别。
甚至都敢自殺,因為還僥幸。
或許再過幾,太子又恢複文字呢?
數之後,京郊刑場。
徐敷言仿佛衰老歲,馬車裡來,忍到兒子被殺慘狀。
個仆從刑場奔回:相公,劊子敢收錢,說保證給個痛。
徐敷言愕然。
這兩個,被砍頭太,朝廷打擊貪腐,竟把劊子都吓到。
刑場另邊李邦彥,但沒送錢,還對劊子喊:這兩個孝子,莫讓們得太痛。刀别砍,砍幾刀留記性!
李邦彥,老娘跟拼!妻子憤交加,沖來就扯李邦彥胡子。
李邦彥把将妻子推開,憤嚎:俺錢啊,俺宅子,俺良田,全都被這兩個混蛋弄沒。留萬貫麼?把産鋪全算,俺兩百萬貫啊!沒,都沒,俺活着還麼?嗚嗚嗚嗚……
朝貪兩百萬貫?
刑場周圍熱鬧百姓,都用憤神向李邦彥,這裡頭們民脂民膏。
李兩個鳥,刀砍,砍幾刀!
官抄好啊,這種貪官産就該全抄,文錢也給們留!
殺貪官,殺貪官!
……
面對圍觀群衆呼喊,劊子居然真就順從民,李邦彥兒子全都砍兩刀才。
王陽此時已入太學,包括,所太學都來觀刑。還開封府府學、縣學,由老師帶着學來刑場,此刻個個覺脖子發涼。
學們都麻,這已幾個來第撥,也皇帝太子究竟殺。
就個,部也現窩案,被方官給供來。
從正品到無品官,刑,流放,還蹲牢。
個戶部,刑,流放。
個吏部,刑,流放。
以這些,隻官員,吏員還未計算。
各部都陷入時間癱瘓狀态,速提拔官吏補充進,但無法迅速适應作啊。
陝、、幽州線野戰軍,被調兩萬餘回開封——殺文武官員太,朱銘害怕被逼急謀反!
宋皇宗親,清被軟禁。
包括已經勸農官趙桓,也被勒令得亂,防止借名義搞事。
即便朱銘同修改《律》,許被判連流放,已經恢複自由,但涉案之還太。
而且,越查越!
量府縣衙門直接擺,缺官吏根本無法辦公。
刨開修改《律》之後,被免于連些屬。再刨開因為牢關滿,繳罰免于牢輕罪者。目已刑、流放、牢(也全官吏,還被供來許商賈士紳。)
這些隻已經判決,還量案件正審理當。
全國各省府州縣,官吏們惶惶,政務根本沒法正常處理。
每到衙門班,第件事就邸報。從報紙個官員又完蛋,主沒自己親屬。
如果沒跟國議休戰,朱銘絕敢這樣搞。
為讓官員們,朱銘宣布修改《律》,并通過公文邸報通方。
這些當官個聰?
很都猜到太子用,無非開國狠狠殺批,肅全國吏治,糾正腐敗風氣。
今修改《律》,按戶本連流放或罷官。
等吏治好轉之後,估計還再次修改,到時候就犯事當,頂連父母妻兒,兄弟應該沒啥問題。
惶恐官員們,終于稍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