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刑,威測
楊漣與攀龍說陛求《律》把律條盡能注,今後判案以律條為尺,頗妥。而刑罰又取消部分懲戒之刑,動辄抄苦役,似法之嫌,後世難免……暴政之嫌……
王确實裝伶,說之先從懷裡掏個紙條,字句按照面寫說,敢半點疏漏,更敢随加自己隻言片語,僅僅就轉述。尤其說到最後個字時,兩條腿已經微微抖動。
……朕說就,趁熱把。們倆處積慮逼着來給朕說這些,也怕被抄苦役?
别忙着否認,朕覺得肯定。部分朝臣,朕個無常,殺戮成性君王,就算還沒說暴君,估計也差太。
既然都,朕還會顧及後事嗎?來,朕述,記錄,帶回交給們,免得以後再來騷擾。
被臣子如此評價,很古代帝王忌。即便真殺戮成性帝王,比如朱元璋,也絕願被說成暴君,誰敢說,概率就真被暴。
楊漣攀龍還算比較解自己臣,們依舊敢當面這麼說。又忍忠言勸谏,于就個最容易被皇帝記來代言,比如王。
得說們對。隻王當謀逆主犯,怕參與,自己也會法開恩予以赦免。還會把趕宮自自滅,以繼續宮裡當個閑差。
沒麼太複雜原因,如果沒當回護,自己會會夭折先提,肯定會苦。也概率會麼容易搭陳炬,登基之初就能牢牢把控後宮。
皇帝很無,自己能比普遍義皇帝更無,但還點底線,對于沒麼危害功臣,主以寬懷為主。
朕太懂法或儒個麼樣子,隻個很簡單理,管理好國能寄希望于君主永遠聖,得依靠律法。
韓非子說過:法莫如顯,而術欲見。法阿貴,繩撓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辭,勇者弗敢争,刑過避臣,賞善遺匹夫。
朕以為很理,故而求制定律法時務必使其清清楚楚、,怕隻過幾私塾,認字太,沒讀過聖賢書也能目然。讀來,更讓目識丁百姓也其。
儒追求都好,未免太理化。本朝百,榜題名者成千萬,其幾個能被稱為好?顯聖,後龌龊者比比皆。
法追求都好,隻求壞事。所以法設計律法時會把帝王設為平庸,然後用律法代替君王管理國。相比較起來法更容易實現,儒隻能于。
因為法嚴苛就否定切,也因為儒庸就肯定切。朕既法也儒,而雜,取萬之長,誰理就用誰,句話理就聽句話。
刑,威測,則民畏也。朕起來這句話誰說,但堅決這麼幹。管理國能以方便方便、省事兒省事為準則。更能以愚弄、恐吓民衆為方法。
律無巨細,到就确寫懲罰範圍方式。需次修訂百動,今後每都對《律》進範圍修訂,随時增減律條舊律條。
刑部與理寺從今起成常設部門,參考往判案卷宗修訂律條。如員疏陳,朕會從都察院翰林院酌調派。
該該問呢,洪濤覺得很應該,如果楊漣攀龍畏懼自己,們應該進宮當面詢問。但王既然來,也别趟,直接拿着皇帝谕回,估計兩塊料也能。
奴婢領旨……王楷僅寫,速度還非常,皇帝話音剛落也把筆放,這讓洪濤僅羨慕嫉妒,還點!
萬歲爺,還件事估計老奴提,楊尚書也入宮面聖。老來信,母劉氏病,怕時無。但剛沒兩步王又,轉向皇帝透個關于楊漣動向。
……讓用來,朕會旨奪!再記……今後所官員取消守孝規定。動動就挂職見,還美其名曰孝,卻讓朕當壞,何理?
如燈滅,這點理還用朕來講述分嗎?如果盡孝,辭官回就,自古忠孝兩難全。朕隻個暴君,更萬全之策。
讓禮部派到楊尚書代朕予以慰問,贈品夫。告訴葉向方從哲,朕再就這個問題商議,朝如果非議讓們辦法平息!
聽說楊漣請假回,洪濤終于忍,差點爆粗。這麼破規定啊,太耽誤事兒。如果這當又好幾個臣裡父母,朝廷到底還能能正常運轉。
為皇帝倒以奪,也算官員盡孝,就次性提都奪吧,省得以後次次費勞神。
等等,接着記!除文武百官之,守孝之規也用于皇。就從朕開始,皇律取消守孝法度,改為代之。過習俗這個玩還挺頑固,洪濤也刀切,又個折辦法緩矛盾。
後世裡經常會提起,比如說誰誰誰,用來表示此血緣關系親戚遠。洪濤直以為這個詞滅幾族、祖宗代類似,直到穿越來才從禮部典籍裡到真正含義。
實際種喪葬裝規定,用穿着喪麻布種類時間體現與逝者之間關系,同時還能劃分等級階級。
學問怕,這就用。親屬過世紀以,沒必翻越嶺扔作顧,專門回,完全以用披麻戴孝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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