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堂之,梁适計謀終究得逞,開封府呂公綽正愁這事難以解決,副宰相都親自催促,自然以招搖撞騙把趙清贶判個刺配,如此解。
呂公綽便以為自己終于算把燙芋給扔。
誰後,來報,趙清贶竟因為風寒半……
呂公綽當場就傻,時間朝堂之,風起雲湧,彈劾如片,連呂公綽也被彈劾之列。
以谏官韓绛最為激憤,第個朝堂之說趙清贶必然被厐籍殺滅,僅如此,厐籍還授呂公綽殺滅,厐籍怕趙清贶受得刺配之苦,最終會招真相。
說得理據。
韓绛還真梁适排,谏官本就這事,而且韓绛庭,比梁适差,韓,曾祖父就太師,開府儀同司,國公爺,祖父也樣待遇,父親韓億,就任參政事,最後待遇也與先輩樣。
到得韓绛這代,親兄弟就,個個都朝廷官員,以韓绛韓缜韓維兄弟最息。這還說其叔伯兄弟,真算起來,韓朝,怕也好幾。
韓绛為何噴得最兇?也搏位,噴宰相,才宋朝谏官榮譽。
宋朝這風氣,倒也好還好,台谏兩院,就噴子集營,個個,都噴皇帝,噴百官,怕噴誰,就怕到機會噴。
所謂台谏兩院,就所謂言官衙門,拿嘴當官衙門,也就禦史台與谏院。
禦史台概就紀委與反貪局,自己牢獄,自己所屬調查機構。
谏院概就純噴子衙門,監察權力,也會各個衙門派,監察之職。韓绛此時官職就言正,乃書門谏官。
說到書門,就得把宋朝廷基本架構說說。省部,府司,加台谏兩院。
省,就書省,門省,尚書省。
書省,恰當比喻,概就皇帝央辦公廳。
門省,恰當比喻,就皇帝央秘書處。
尚書省,還恰當比喻,就國務院。
這個省,都歸皇帝直接管轄。書省負責起所政策與命令,門省負責審核這些政策與命令,尚書省負責執。
所以尚書省,還管著部,刑部,兵部,禮部,吏部,部,戶部。
所以宰相名号,才叫同書門平章事,就管著書省與門省官。
為給宰相分權,就又弄個府司。
書門,這就個府,為政事堂,這宰相辦公方。
樞密院,另個府,管軍事。
這麼分權還夠,就又弄個司,把鹽鐵、戶部、度支個職權部門分來,弄個司使來管轄。
鹽鐵與度支,這就管錢方,戶部,聽起來管,其實還管錢管賦稅。所以司,基本就等于後世稅務部與财政部結體。
台谏兩院也就用說。翰林院也必說,央黨,加皇帝智囊團,加麼都以幫著幹。
還些其點部門,比如理寺,概相當于最法院。鴻胪寺,交部。祿寺,皇宮後勤部。太常寺,管祭祀與禮儀,将來考進士晏幾,就這裡恩蔭個品官,太常太祝……
宗正寺,這個比較點,後來也叫宗府,清宮劇裡,動動就把阿哥格格弄到宗府發落。這就管理所皇子弟衙門,汝郡王府趙允讓,就宗正寺,皇總管。
其就還些館閣,麼龍圖閣、章閣、昭文館……
;裡面也許官職,比如學士麼,具體負責幹活,修史修典籍之類,更文官榮譽頭銜,比如包拯此時就龍圖閣直學士,所以也叫包拯為包龍圖,就聽這龍圖閣名字,管就皇帝圖,當然,也僅僅圖,還麼寶物啊,麼宗譜之類……
其實,從隋唐開始省部制度之後,其實直到後世現代,政府政制度,基本就都這套,雖然發展,從部變成幾個部,但個框架萬變離其宗。
方後來世紀後半葉學,把這套稱之為文官制度,最英國開始改革,後來全世界都這麼回事,管總統首相如何選,政模式,也還這套來自隋唐東。
見這套制度還分效。
……
朝堂之,韓绛開始發力,接著衆台谏兩院言官群起而攻之,彈劾宰相,就台谏官員政績。
厐籍裡還招架得?褲裆裡沒屎也沾滿屎。
皇帝也順推舟,罷相,封厐籍為觀文殿學士,暫留京,等待遠任。連帶著首都長、開封府呂公綽都倒黴,到翰林院當侍讀學士,兼任太常寺判官,實屬倒黴透頂。
梁适自然,但還得憋著,能面顯分毫,還得幫厐籍皇帝面假裝求幾番,曆數厐籍為國效功勞苦勞。
然後還得副痛疾首模樣,為朝廷失如此賢相而到傷。
便,梁适也敢任何欣,逢便說厐籍如何起。
把梁适憋壞,總個透透,之常。
來,也就唯狄詠,也唯狄詠适來觀梁相公時刻。
雅苑築,酒幾杯。
無,梁适已然哈哈笑:子啊,事已成!
狄詠倒配,反倒臉難。
梁适又嗨:此事成,倒居功至偉,說說,所求?
這畫餅,或者說也畫餅,而施恩德,讓狄詠以報恩之,納頭拜。
狄詠又臉擔憂。
梁适終于發現狄詠面對,問:子啊,何事?說來就,老夫自當與妥當!
梁适還沒正兒經當宰相,卻已經種權握覺。說起來,梁适這回,真到臣極緻,已經沒進步空間,說起來也該說話聲。
狄詠開:相公,官倒自己何難,便擔憂此事還反複,帝難測啊,官何等物,怕相公之事,沒麼順利……
嗯?還何難?梁适還真覺得還麼難方,于于理,就該這個參政事位,已經沒競争對。
宋仁宗朝,也講究個論資排輩、先來後到,從未過例。但凡到得央官員,都以望望宰相之位,反正宰相兩換個,隻太倒黴或者太命,央官,都能熬得到宰相之尊。
這皇帝,還真段驚,這種辦法,就鼓勵官員憋著壞弄司,還憋著壞互相弄競争對。
而皇帝自己呢?當個裁判就,如此,這宋趙分皇權,才能弄回來點。
梁适真覺得這事穩,穩穩妥妥,狄詠卻還說:此事怕沒這麼簡單,官非常呐……
胡說!梁适興,好局面,狄詠這厮,偏偏來倒彩,這麼?
狄詠沒麼,就讓梁适得忘形,更,告訴梁适,還得用!換句難聽,就梁适,還得求著給謀劃策。
皇帝趙祯這個裁判當這麼久,裁決過場比賽,還能被們這些運動員給忽悠?還能按照們這些運動員法來判罰比賽?
(這章說較,故寫百字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