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書城小說這個武聖血條太厚第六十一章 持槍證(第1頁)

《這個武聖血條太厚》第六十一章 持槍證(第1頁)

:ygsx持槍證持槍證←→:

“這把槍珍藏,荊國邊進龍’槍,,比許步槍徑都效射程米,優點威力,缺點射程,後座力。”

黃維着李飛盒,含追憶

“這槍,現荊國邊都很難弄到龍。當任督查長時,老師送給這把槍,現卸任轉送給,也算種緣分。”

“督查長”

李飛着黃維,張張嘴。

持槍證已經幫辦好,盒子裡本證書就。”

黃維笑着說

“督查長,這禮物實太貴!”

聽到這話,終于,也站起來。

李飛清楚張持槍證珍貴,非常清楚

藍朝對槍械使用很嚴苛

督查院這樣武力機構,普通督查員也隻任務時候才能配槍,并且使用槍械,非任務期間許。

個督查院隻這樣隊長及以幹部才能拿到持槍證,以随時配槍,并擁突發使用槍械權利。

而如果督查院,止戈院正法院這樣武力機構事,其餘拿到持槍證難度就更

豪強,世門派都能搞到槍械,但們非必敢把槍拿來用,因為沒持槍證,旦動槍,就能被抓到把柄。

所以持槍證各方勢力都獲得

除此之藍朝司法閣對個防衛規定這樣命受到威脅,允許使用段進自衛。

然後還條補充規定:這個段并包括使用槍械。

也就說假如命受到威脅時候,旁邊剛好把槍,拿起槍進還擊,也犯法

這條後來補充規定其實防止鑽空子。

藍朝曾經發起著名案件:兩個幫派幾百号拼,打到最後動槍,其方把另方給殺

最後殺方請來律師為自己辯護:稱自己等追殺時候,剛好槍,就把槍撿起來還擊,按照藍朝法律,正當防衛,應該判無罪。

這起案件之後,司法閣就補充後面條規定。

分享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複製鏈接

Copyright © 書城小說 All rights reserved.新筆趣閣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