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也納悶此事呢。”
“局個領導?”
“清楚,刑警隊長也讓問。把董彪荒鎮開辦些廠如何取締,還以麼方式讓岑氏集團使用況,詳細寫寫,傳真發給。然,也好交差。”
“好,馬發給。”
扣斷電話後,李初親自動,将這些況寫非常詳細具體,随後傳真給鄒國凱。
這次等幹警寫好之後,鄒國凱敢,仔細審查,又進次改動,最後這才又報給局刑警支隊長。
個時之後,局刑警支隊長終于回話。
這次報材料,領導後通過。
為此,局領導條指示。
第,董彪岑氏集團發沖突,董彪廠被占用,董彪問此事,實屬正常。
第,沖突雙方,岑氏集團先動,且岑氏集團沒受傷,而受傷董彪方。
第,介于此事因為董彪廠被岑氏集團占用,董彪屬于尋釁滋事,而為己利益進抗争。雙方發沖突,屬于治案件。
第,希望蒼雲縣局秉公執法,用徇私弊。就治案件處理來說,隻拘留董彪方,而拘留岑氏集團方,否理?請蒼雲縣局反。
局領導這條指示,刑警支隊長頭傳達,而通過電子郵箱直接發給鄒國凱。
這條指示,條理沒條理,層次沒層次,幾乎亂就像鍋粥。
但仔細閱讀之後,無非就向縣局傳遞兩個信息。
第,這屬于治案件,能定性為刑事案件。
第,顯為董彪說話,讓縣局盡放。
這條指示沒提及将董彪給盡放,但話裡帶話就這麼個。
至于鄒國凱麼辦,局會時刻關注着。
鄒國凱對這條指示非常惱,但也無計施。
沒敢将這條指示發給李初,怕李初将這件事給鬧。到時候鄒國凱就真兜着。
但李初叔也,鄒國凱經過熟慮之後,決定還探探陳佐軍風,這條指示陳佐軍達。
鄒國凱也沒法直接問陳佐軍,旦把陳佐軍達這條指示,自己就等于把陳局給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