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直接将電話打給邱叔華。
邱叔華正礦泉公司,機突然響起來,來電顯示,竟然縣發改委副主任。
兩以曾經同事過,彼此比較熟悉。
邱叔華按接聽鍵,機卻即傳來厲聲咆哮聲:“邱叔華,們麼搞嘛簽個作協議都規,盡給們添亂。們荒鎮還再項目”
邱叔華被副主任批暈頭轉向,忙:“這到底咋來就沖發,還麼回事呢,到底咋”
“們荒鎮政府岑氏集團作”
“啊。”
“作協議麼簽”
“還麼簽就雙方簽啊。”
“問誰簽字?”
“李書記岑董簽啊。”
“别說職務說名。”
“李初岑國權簽啊。”
“李初代表荒鎮政府,岑國權代表岑氏集團,對吧”
“啊。”
“麼?岑國權以代表岑氏集團,但李初能代表荒鎮政府嗎鎮黨委書記,隻能代表鎮黨委,代表鎮政府。”
聽到這裡,邱叔華這才終于鼓搗清楚副主任因為麼發。原來因為這點事,就發這麼,至于嗎?
邱叔華也些氣:“還以為啥事呢,就因為這點事啊李初荒鎮把,代表荒鎮,誰還能代表”
“再說遍,李初隻能代表鎮黨委,代表鎮政府。們岑氏集團作協議,簽。鎮長,隻才能代表鎮政府,别簽無效,隻簽才效。否則,這裡給備案,同時也對們荒鎮給子罰。”
說完,副主任就扣斷電話。
縣發政委副主任這個電話,讓邱叔華裡很别扭。
按照副主任,隻邱叔華岑國權簽訂作協議才效,而李初簽訂無效。而且作協議還必須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