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鎮長,就趕過。”
“好。”
譚峰挂斷電話後,再次返回會議。
落座,就底氣對李初:“剛咨詢法律顧問,這面簽字,充其量也代表着甲方利民紡織集團,并能代表荒鎮政府。這簽字本就餘,以忽略計。因此,也無法再阻撓幹預此事。”
趙敏、王暢還紀廉聞聽都驚。
們以為隻李初簽字,就以阻止同轉讓。
但到譚峰說如此振振詞,們都又緊張起來。
李初問:“咨詢裡法律顧問?”
“榮華集團法律顧問。”
“榮華集團法律顧問當然偏袒榮華集團,這樣法律顧問,也以忽略計。”
譚峰禁嘿嘿笑起來,:“忘告訴,榮華集團這個法律顧問從省法院退休法官,對法律極其精通。信,以告,說對。”
李初緊皺眉頭,滿臉愁悶點燃支煙。
譚峰趁機又:“李初,現全鎮經濟作由這個鎮長親自主抓,忙分管檢利吧。這裡沒麼事,以。”
會議裡頓時變得鴉雀無聲,譚峰這番話就故羞辱李初。
李初緩緩打開子公文包,從裡邊拿來份材料。
條斯理:“忘告訴,這裡還份備忘錄。以再咨詢個法律顧問,問這個備忘錄否效。”
說着,李初将材料扔給譚峰。
譚峰急忙伸抓起材料來,映入簾擡頭個字:訂單同備忘錄。
備忘錄幾個條款,其最個條款,就李初訂單同簽字,代表荒鎮政府。此效力直到訂單同執完畢方才終止。此期間,沒李初簽字确認,同轉讓、分包以及其形式作等均為無效。
備忘錄最後簽字雙方秦雅麗李初。
這份備忘錄雖然沒加蓋紡織業廳荒鎮政府公章印,但秦雅麗李初簽字處,均都按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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