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豐庚戌()。
權開封府蔡京、開封府判官胡及、推官李士良,貢院失,救力,各罰銅斤;承議郎、給事兼侍讀蔡卞、起居舍朱各官級,以貢院失特罰。
正議夫、禮部侍郎李定,連級,自正議夫,責授朝議夫。
相當于過文散官階,從部侍郎直到太常寺卿、司農寺卿或者尚書司郎。
對文臣士夫來說,這已經貶!
但這還沒完!
禦史台方面旋即奏量彈章,挖這麼久料。
被關禦史台裡李定也清楚。
幹淨利落承認交代量罪。
禮部、戶部興采烈過樣。
因為李定承認,禮部、戶部任職期間,貪污挪用量公使錢。
問到底挪用、貪污?自己也說清楚。
反正就挪用、貪污。
于禮部報告,雖然賊臣李定隻禮部班,但已經喪病狂挪用、貪污萬貫!
而戶部更開開報個萬貫數字。
次性就把戶部公使錢虧空,都給填。
與此同時,李定還認,烏台詩案時候,編造、誣陷、诋毀臣幾乎所罪責。
些但凡能背罪名,現個全扛來。
背來,就甩鍋給已經王珪。
說都王珪脅迫,指使幹。
除烏台詩案其元豐時代,參與案,也全部認罪,順便把責任都丢給王珪——全部王珪逼着!
李定這麼懂事,司自然擡貴。
所以,最後都堂報,宰執們商議結果——朝議夫李定,當貪污、構陷等罪,編管某州居。
自仁廟親政以來,再無待制級别臣被剝麻,就連編管也寥寥無幾。
待制級别臣,般最懲罰措施就置居。
都堂宰執們這麼報,自然擺姿态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