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敢還。
因為,将圈,都官。
還官錢,些還能嗎?
王槍雖然窮,但笨。
潘随嘿嘿笑笑,然後從懷掏張契書,遞給王槍:“槍兄弟沒錢,隻簽這契書,公事就願借給槍兄弟貫來娶個婆娘!”
王槍接過契書,會。
面用字都簡單文字,能懂。
概容——王槍,隻公事簽定契書,麼公事就願無息借貫與個交趾婦。
但條件,必須後,每隔段時間其起巡視當甘蔗。
等到甘蔗收割後,們還需榨糖作坊裡當護衛。
如此,隻履約,無過錯。
公事借與貫,則作為酬勞與。
王槍着契書容,咬咬嘴唇,總覺些太真切。
着婆娘滋,又猶豫起來。
這個時候,潘随悄悄對:“槍兄弟,這批發賣婦,都麼?”
“皆這楊、李以及交趾各交賊文官、貴、士眷、婢女。”
王槍咽咽,然後就向潘随,:“官,這契書俺簽!”
已經欠朝廷很錢。
乎再欠貫!
況且,這債隻說借,其實隻給滿就以筆勾銷。
用辛苦換個嬌滴滴官裡罪婦、婢子很值啊!
作者君冒變成支原體染,每咳嗦,根本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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