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法官仔細檢核著戰果,清點着首級。
顆顆面目猙獰頭顱,血迹斑斑。
吏員們認真檢查著首級,确認其發型與面貌與齡。
免得丘殺良冒功,甚至拿着戰友袍澤首級來領功。
這樣事,過層窮。
然而,現宋軍,已煥然。
吏員們檢核兩遍,都沒發現任何問題。
首級全吐蕃模樣、發型,齒也都成模樣。
沒老,沒孩子,也沒婦孺,更沒宋軍将士頭顱混其。
于,軍法官确認後,取份公文,面簽字畫押,然後交給種建:“指揮請過目,此戰,貴軍斬首兩百級,擒賊百獲其甲械千餘……”
聽,種建所部千餘熙州兵馬吐蕃這荒原厮殺個午。
最後卻隻斬首兩百級,擒百。
似乎議。
但兵器時代戰争,就這樣。
正面厮殺、肉搏,斬首直都如此。
老實說,這次種建斬首兩百級,若放過,已經夠表朝廷,稱為捷。
這因為宋軍缺騎兵,即使獲勝,也無法追擊,甚至獲勝後隻能撤退。
所以,也就無法打掃戰場。
般防禦作戰,能斬首幾個,已很錯。
這次,種建能得到這麼斬首,還虧野戰獲勝,吐蕃潰逃自相踐踏,讓拿百個斬首。
然,這戰打來,能斬首百餘已幸運。
種建接過文書,面簽字畫押,表示認,然後向些被俘俘虜們。
“爾等當恩當朝官聖德仁,以民為,所以即便爾等乃化為蠻夷,依舊推恩于爾等……”輕聲說着。
這事實!
當朝子,以仁為本,用聖之教,頒元祐軍賞令,使俘賞格于斬首賞格。
然,種建,殺俘避免。
即使約束部,今這百俘虜裡,起碼也半,魂歸于此。
若換個嗜殺将領,更個俘虜都别!
作為将門子弟,種建對宋官軍着清晰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