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鄭葛把句話理解
字面,而按照個解釋,對方似乎示“們倆若隻來個,這片就落兒”。
于,們就按照“桃殺士”個數自己杠。
兩說起來也都武林,名門正派,總能青樓邊兒直接就打,打完之後赢再回?傳也好聽啊。
所以們就相約,今未時,許州
東擂台,較。
至于理由嘛……們自然沒公開表示為個
,對隻說切磋武功,決個;但考慮到刀劍無,萬個閃失好收場,故而還跟當保打招呼,簽狀。
場面話,這麼說。
其實呢,兩個都
殺。
狀都簽,還能留?
這玩兒,就相當于“法殺契約”,隻雙方自願簽,事後就由,方親朋事後都得來尋仇,誰尋仇或者變相報複,反而就錯先。
…………
午時過後,東塊兒,熱鬧群便開始聚起來。
偶遇仇殺,老百姓自躲得遠遠兒,因為們怕被殃及池魚;但這規則約束擂台比試,們
,甚至好事兒為得清楚都爬附商戶頂。
未時,轉就到。
葛世鄭目開也終于
墨登場。
兩都等到最後刻才現
,這也算經驗表現——們都這種場來反而容易焦躁。
狀已簽好,兩隻來到作見證保跟稍施禮,聽對方簡單
代兩句,便各自用輕功躍逾尺擂台。
“請。”
“請。”
們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