麼?說這們務事,這個能參與嗎?把法律來說也妻子,比如說們,既然麼參與進話,現刻馬跟離婚。
還覺得現民政局班,沒辦法跟離婚,放,隻爺爺打通電話,現随時随都以跟離婚,太瞧們權利,們權利無能比,嗎?離婚話,現通電話,甚至以請門來幫忙處理。
葉尋這裡面,其實也太懂這個到底些麼事,到底麼事,畢竟爺爺現連已經清楚們之間關系麼樣麼樣,也非常贊同們兩個離婚。
當初說離婚因為擔爺爺難受,但現爺爺都已經,也同們離婚。
結果陸庭枭這邊猶豫決,這麼好猶豫決,葉尋真陸庭枭裡面到底些麼事。
說到離婚,就遲遲糾結著離婚,爺爺這邊都同,到底擔憂些麼事,畢竟如果點跟自己結婚話,就以跟謝兒結婚。
來個先斬後奏裡,說先領證,爺爺還能反對,讓們離婚,就算就說爺爺反對,讓們離婚,隻點頭,難成還以按頭,讓離婚成?
來,現刻馬跟自己離婚,對來說隻好處,沒壞處。卻遲遲猶豫着就跟自己離婚,難成跟自己離婚麼好處?
難成爺爺這邊提些麼好處?誘惑到,所以才導緻遲遲跟自己離婚成?
爺爺倒也像種說兩句種話呢,因為既然已經說讓自己離婚,必定會給任何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