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個體,群居,弈戰之變,兩種比試規則
若沒鎮壓切武力,否則,無論個世界,都需妥協。
切都需按照,都認潛規則執。
畢竟隻滿數利益,而非撮,才穩定個宗門勢力,乃至于族群基礎。
或許以實力為尊妖族,以及族之,能現個體靈利益,淩駕于族群之。
但族之,卻這樣。
輕孩童,面表現且證自己,這性。
這也之所以為理!
族這個種群很特殊,,需通過來體現自己,從而達到滿自緒個過程。
價值,就向證自己來展現。
個厲害,僅自己算,得别曉,才算真厲害。
獨自苟活着,遠離俗世喧嚣,與任何同類交流,這樣其實很。
之所以群居動物,就需依靠,依靠更而活着。
如此,方能彰顯自價值。
這點,其實修者普通樣。
隻過,随着修士修為拔,能夠被們放裡,并視為同之愈來愈。
因為同齡,能夠追趕些頂尖者腳步。
于修者之,又現仙,神,聖。
盡管們都自诩為先靈,其位份至無。
但實際,這所謂仙神,也逃脫群體理。
所以,方,就必然會伴随着規矩誕。
這間法則很類似,辰轉動,滄桑田變遷,以及靈老病等等。
都自套,屬于自己運轉規則。
世間萬物,莫如此!
同理,真靈界宗,也相同理。
丹期及以輩修士還好,參加些宗部舉辦鬥法比試,隻表現優異,便會修資源賜。
再或領取相應宗門福利,這樣來,隻自修賦太。
自然便能獲得,夠修資源,從而突破到個境界。
但元嬰期以後修,便很同。
靠宗門福利提供點資源,根本就滿自修。
因為這個階段修士,除最基本靈氣,靈丹,經文寶術以,還個限制所門檻。
便元嬰期修士,突破到化神境,就必須條,參悟完法則途。
而途這種東,最考驗個悟性,本就需長時間觀悟,才能揣摩清楚。
偏偏真靈界這種方,屬于處法則之力頗雜界域。
簡單來說,就真靈界法則完,仙界傳千,這裡至包含幾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