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之得黎姿律師今點就回後,直很激動。
盼,盼亮,終于把黎律師盼回來。
正如銳所說,放全球,打企業官司打得最好,說,至,定黎姿位置。
而現正好需黎姿幫打樁涉及經營權變更官司。
毫誇張說,隻官司打赢,半孩子就以躺平……
這也為麼麼都沒,獨獨争取律所原因所。
據銳說,黎姿最這半都駐紮加州,打起族企業遺産争奪案,好巧巧正好跟打案子還些相似。
如今,終于勝訴,也到勝利曙……
提,黎姿能像銳樣,甘願幫扶!
"銳,今接黎律師機,歡麼,提給準備束。”
初之掃因林以柔帶來愉,激動萬分朝銳問。
“記得,黎姿姐最歡康乃馨,尤其康乃馨。”
銳歎氣,朝初之勸:“老闆,勸放棄,黎姿姐很難搞,像樣,兩把遊戲就收……這次回來,半盛運律所解約,還熱臉貼屁股。”
“再者,就算願幫場官司,依照分析,勝訴幾率很。”
銳故唱衰初之搞事業決,而初之胃實太,操作起來很困難。
“再也試試,就像之競選電子科技協會會長,們都好,結果呢……還成功!”
初之頗些驕傲,同時也更加韌勁。
決定好事,會輕易放棄!
“也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