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能強迫得。
但也擔。
些話,傅遇之好說。
甯母又,“傅遇之,該會與軟軟複婚?”
傅遇之點頭,“。”
甯母盯着,又,時敢相信自己朵,“确定?”
傅遇之還個字,“。”
甯母,“當初跟軟軟離婚,現複婚也。傅遇之,裡真就沒拿們軟軟當過?”
着自己女兒遭受些待遇,甯母氣紅眶,“們傅錢,們窮,但再麼窮,軟軟也爸捧掌裡長寶貝疙瘩。們再窮,們軟軟從到東都,這裡之,們從未受到過這樣欺辱。”
傅遇之,“。”
甯母,“個屁。”
傅遇之,“。。。。。。”
以甯母為女兒,跟傅遇之說話都客客氣氣,幾見過幾次,話都沒對說過句,更别說髒話。
今甯母真正點面子都給留。
僅動打。
還罵。
甯母繼續說,“跟講,等軟軟腿好,們就會帶離開,請以後别再纏着,放讓過過活。”
到從自己搶甯軟軟,傅遇之眸沉,“會讓任何把軟軟從搶。”
甯母被氣笑,“?以為軟軟還所物嗎?,承認當軟軟為給爸爸治病才與起,但這些所受都夠吧。”
傅遇之解釋,又句,“會與複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