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牧府。
。
寬闊,如今被堵洩通,擠都擠過。
京牧許翰林,對戰紅燭,第局勝。
然後,李子夜場,放招,成功扳回局。
堂,許翰林着功法,神凝,面索之。
“麼回事,說夢劍以用第次嗎,麼京牧還宣布放?”群,開始焦急起來,解問。
“對呀,麼還放?京牧到底等麼?”
其餘也相繼聲附,理解京牧為何還放,功法都擺到面,武師也鑒定過功法假,還麼猶豫?
“别吵,京牧公正廉,若能放,肯定放。”
事理輕聲,“這殺案,麼容易放,肯定證據确鑿才。”
“證據?部功法就證據嗎?”周圍解問。
“部功法,最隻能算間接證據。”
事理之耐解釋,“間接證據,獨拿來證個罪或者無罪,京牧精通商國法,肯定能到這個問題。”
“竟還這樣事?”
周圍之聞言,刻嘩然,目向方堂京牧,等待結果。
“夠。”
果然,約麼過數息後,許翰林擡起頭來,輕輕搖搖頭,說,“這部功法确以作為證刺客還兇能力個間接證據,但,夠,李教習必須拿其證據,然,依舊能為忘語脫罪。”
功法秘籍這種東,畢竟寫,夠客觀,許功法都會寫練至成,無敵,能信,過,能盡信。
堂,紅燭聽到許翰林話,差點将剛拿蘋果砸過。
太氣!
這夥麼就這麼軸呢!
難怪子夜說,讓盡力而為,實,就拖延時間,這個NPC确實太難搞,還得子夜親自。
過,兒子好像太學宮,為以防萬,派綁?
紅燭,槿見此況,也禁苦笑聲。
難怪這位京牧未能遷,真夠軸。
于百姓而言,這好事,過,對先來說,就些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