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轉學隻個掩目理由。
于章能到能性兩個:
,名同學無法學。
或者說,受到傷害,讓得休養。
,件事被壓來。
個團體每個都普通庭,錢錢,背景背景。
這樣股勢力,平息起傷害案并麼難事。
隻取得對方原諒,再給予定賠償,就能把事事化。
估計當時幫都沒将這件事放……于章裡分析着。
如果鬧命,們就會采取另套處理方法。
毀屍滅迹、栽贓陷害……
實際,這套們對們來說就輕車熟。
“當個被劫學叫麼名字”于章問。
既然受冤名同學關系好,就肯定會記得名字。
連當件事都能起,于章相信能将名字忘掉。
名警員記事本,回答:
“韓連文。”
名字就好辦……于章用命令語氣說:
“們組接來作,就調查當起案件,并到韓連文這個。”
越這種頭沒尾事,越弄清楚。
當們選擇将這件事壓來,說事肯定很惡劣。
于章甚至覺得,這件事很能個突破。
見衆最後實沒彙報,于章分配任務。
許隊帶個組暫時待命,剩組繼續調查其受冤。
之漏掉個受冤,還馬健剛查起冤案,都需當事解況。
現充,所以任何個細節都能放過。
散會後。
于章帶着葉智羽趕往劉淼所。
個還活着“錫”,親自會會。
而且還得抓緊時間。
個随時都會命嗚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