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青峰座位。
此時着現場,突然識到點。
就這裡沒能救。
律師組織幫着請來,但今這場法庭庭審律師場都被檢察官牽着子。
位檢察官之雖然被法官警告次,但之後兩次抗議都沒起效果。
現問題陳青峰沒法續況持槍并且還開槍。
本來這件事并複雜。
陳青峰雖然懂美國法律,但既然陪審團,就講理。
所以案件關鍵并自己持槍或者開槍,而沒理開槍理由?
陳青峰以國時候,也曾經試着學習過些法律基礎。
畢竟這些作都用得着。
陳青峰對具體法條很,但刑法民法都種叫通則東。
麼叫通則?
簡單說就通用規則。
讓陳青峰記憶頗事。法律書寫必須采用普通能夠聽懂方式。
也就說于公平起見。
撰寫法律文書或者進案件審理時候遇到些常識性問題。
都會選擇普通認種常識。
這就好比雖然案件把發射焦能量,當些涉槍案件根據。
,正常刑法通則當,絕對會把能量遠于标準彈弓當槍支。
因為普通會把彈弓作槍這就叫公認标準,也就通常所說共識。
這種況也如此。
其實陳青峰剛才就到點,如果被送法庭來已經被定罪話,這個案子否還審理必?
兩個兇神惡煞夥,帶着好幾條命。
現半夜們持着槍過來來自己車翻東。
而自己雖然沒持槍證,但卻必保護自己危。更何況當時沒開槍,直接射殺這兩個。
陳青峰這些,也就自己到底如何為自己解決這個麻煩。
麻煩陪審團,也律師,更公訴。
雖然說兩起案件沒關系,但,拿着隻槍面對隻雞面對隻窮兇極惡老虎時候。
理性對于陪審團來說完全樣。
陳先!
抱歉,剛才好像神,請問剛才說麼?
們聽聽,之國當兵經曆!
很抱歉,這其涉及些軍事秘密,所以能完全透,麼?以請再說?
能說當時部隊從事麼樣任務嗎?
普通士兵!
們剛才段當時報,槍法很好!
還以吧!
參加過國民警衛隊,當然考取司法考試之,按照法,豹部隊比起來也差!
抱歉,這點也沒辦法,證您說就真!
所以您絕對個無縛雞之力之!
确實如此!
麼個假設,當然以您自己親經曆來說,您以選擇回答或者回答!
反對,能用假設來為難委托!
反對效,以選擇回答!
,願回答!
陳青峰此言,場所都難以置信着,場旁聽席更響起陣竊竊私語。
作為被告陳青峰,居然答應控告檢察官配。
這夥難自己處境嗎?
好,您當時槍,如果您沒槍話,種況夜叢林,沒辦法,讓兩個發現?
!
麼?您就承認當時其實您面對威脅沒您律師所說麼嚴?
!
您還選擇開槍!
,開槍!
實搞懂,陳先,您難這樣回答會對您現況利嗎?
選擇開槍,因為兩個到底麼來頭,雖然們才剛剛被逮捕沒得到充分審訊,并且獲得充證據。但确信,們兩,史密斯先參與起碼兩起謀殺案起投毒案,而位查理先則投毒案主謀!
閉嘴,們無辜,們隻過,被們栽贓陷害罷……
靜,無關員,打擾法庭秩序。還,被告請無關假設,陪審團也參考,剛才被告所說話!
檢察官此時着陳青峰。
為麼這夥會順着自己話來。
而律師此時也裡着陳青峰。
剛才陳青峰承認項對非常利假設。
就查理史密斯當時雖然拿着槍,但陳青峰即使開槍,也會任何損傷。
因為還接受軍事訓練,以讓自保,并且開槍況。
這樣來,開槍必性就。
陳先,您剛才話着麼恐怕您自己清楚吧,親承認,當時并沒受到嚴命威脅?
确實如此,越叢林裡呆過很長時間,當時周圍片樹林,覺得如果願話,們根本發現,甚至以拿槍,着們搶坦奇先汽車!
您還開槍?為麼?
為阻止另場謀殺?
哈哈,另場謀殺沒發事假設!
如果您給說話機會話,以向您證,因為當時來到汽車旁邊兩個,其個很能會逃途被另個殺!願繼續聽嗎?
很樂,過,現所說這起案件沒任何關系?
,過希望自己說話權利……
好,願洗恭聽,畢竟這個案子現已經沒麼以争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