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報警,後腳就沒,這。。。。。。
作員向羁押。
而面,笛氏公司幾個股東已經帶着堆記者來保釋笛貝。
“管事,都證據才能抓,們這樣把們公司總裁抓過來,這會對們公司造成嚴經濟損害,到時候們賠得起嗎?”
幾個股東雖然也趁機把笛貝拉馬,但屬于部鬥争。
現最先把笛貝給撈來,再說後話。
來記者也來,事先也都得到過領導們授,股東們開,們刻緊跟來,把裡話筒對準警局負責。
“請問們麼證據能夠證笛總涉嫌故殺嗎?”
“們剛剛得到消息,聲聲指控笛總個女已經突發疾病,而笛總直被們羁押警局,沒任何作案時間作案條件,們應該把無罪釋放?”
“請問們警方辦案根據社會輿論來捕風捉嗎?如果這樣,們公信力何?憑借個随指控,就能随便抓?”
個個銳利問題抛來,警局負責倍壓力。
如果别案子,敢拍着胸脯說自己問無愧。
但笛貝這個案子,确沒麼關鍵證據。
就警局負責猶豫時候,其個記者抛更為尖銳提問。
“據爆料,們沒證據況抓捕笛氏公司總裁,受笛氏公司競争對,以及某位幕後神秘指使,這樣事嗎?”
“絕無此事!”
警局負責否認,但額頭汗還悄悄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