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向鴻志輕氣盛,還點戰鬥力。
群踹開門沖進,裡兩戰鬥還沒結束。
向鴻志被從蘭拔來,個還懵,反應過來。
蘭也如此,幾秒鐘之後才開始瘋狂尖叫。
“啊~~~”
拼命劃拉蓋體。
場面度混亂。
向鴻志喊:“們幹麼?放開!”
“放開?個強迫犯!,把送到警察局!”衆喊。
“強迫犯!”向鴻志喊:“這,這媳婦!”
“啊?”衆懵。
“媳婦?”
“媳婦們辦事,荒野嶺來?”
“,方,沒子,子起,們都面辦事!”向鴻志朝蘭:“吧?媳婦!”
蘭邊穿邊捂臉,忙腳亂忙過來,還拼命點頭:“,媳婦!們法!”
說法,這事問題,但問題,總能讓向鴻志當強迫犯。
“結婚證拿來!”。
“誰門帶玩?”向鴻志:“呢!”
衆面面相觑,麼辦,回頭剛才報信,已經到。
估計發現自己搞個烏龍,好,。
這事兒也怪,好以為女被強迫,誰到會野鴛鴦。
也信:“們兩個像夫妻,倒像搞破。”
“血噴!”向鴻志:“們真法!”
又軟态度求衆:“各位哥好,先,老婆穿!”
群裡,刻扭頭就,還再,但别都們,就顯得們臉,隻能。
既然蘭都說老婆,強迫,幾個直接,管這閑事。
還幾個放過這卦,非得搞們到底真夫妻,留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