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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總禁撩!替身秘書已辭職》第401章(第1頁)

祝茵跟常歡歡狗腿笑容。

常歡歡也問祝茵:們倆為這麼卑微?

因為塗怕,神,着都害怕。

祝茵:所以,塗成今這樣,以為就靠運氣嗎?

祝茵過塗樣子,所以比誰都更

常歡歡吧,反正,畢竟對方塗總啊!塗總這種女,肯定會為而着迷

,而且已經老公孩子,最好還吧!塗總再好,終歸也能染指

祝茵話讓常歡歡清啊!時候覺得當男真好,畢竟這世美女比帥哥個渣男,比當渣女爽發現渣男,們都渣很漂亮,但渣女吧,般都種很醜舔狗。

祝茵:沒辦法,現醜男,美女也。所以美女配醜男非常常見

對,而且發現,長得漂亮跟男太好啊?為些長得很漂亮都會跟個長得很醜起?為麼?更好選擇嗎?

祝茵也;像塗總這樣個長得好,而且個宋宇挺擔當,也種油嘴滑舌類。

宋宇,跟丈母娘夫婿理。

這話給塗聽見肯定會殺

常歡歡:所以千萬别跟說。

麼會跟說這個,到時候會連起殺

祝茵跟常歡歡回到裡,就覺得渾疲憊堪。

常歡歡跟祝茵又讨論起霍說霍玉這麼彪悍麼會選擇跟夫結婚?覺得夫長得也很好,甚至點醜,但軒軒就遺傳母親美麗基因。

裡能?也許開始們倆也很好呢!隻蘭因絮果,靡初,鮮克終而已。

這,也這個能,但茵茵,總覺得霍玉跟夫,應該也段狗往事會發

嗯,也這麼覺得,也許就将來嗎?

祝茵笑:反正就等著好戲就朋友,也朋友。

祝茵說裡,個男配特别帶種溫潤又陰鸷覺,讓覺得這個物特别度,寫,因此比主角更加值得探究跟研讨。

也覺得,配角定就比主角,這個角雖然着墨,但記得,這本書裡,所最愛女主,隻從始至終都歡着女主,懷裡誰,跟誰孩子,始終都歡女主。作者書裡這樣比喻為錯賤種姓王子,貧民窟裡王子,面目俊美,才華橫溢最後,問鼎狀元但卻敵過女主個笑話。

應該同值得同個渣男,背棄女主,女主供,但點都激,還着殺女主,來成全

祝茵:這些妨礙歡這個角啊!反正現實遇見隻會又醜,又蠢還特别猥瑣,完全氣質這麼陰鸷但俊美。所以既然如此,說角裡還嗎?

對,而且覺得能怪自己得已,這樣,但命運太公平,非變成這樣,讓卑微如蝼蟻,讓滿腹才華險些就被樁豔聞給毀掉,難憐嗎?

祝茵覺得這個問題吧,都入各,自己自顧自歡就

發現好像就歡這個類型覺得這種角難寫,所以對于作者功底把握功力求特别,所以才會特别歡。這就好比歡聽戲就愛聽唱難唱部分,認為能唱角兒樣。

對,這種角來,很難寫,但話,真很帶?記得另說裡男主也這樣。但總覺得得這樣,才能讓覺得個會真正活當,隻這樣,才會讓比别,跟共鳴。

所以覺得這些作者之所以能寫來,概還活經曆這麼點關系吧!畢竟沒活經曆話,些事

所以寫古言就相對顯優勢來,畢竟誰也沒古代活過,所以閱曆都零,隻好好書,查閱些資料話,其實都,還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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