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文章抄,也說故事管麼都脫幾種結局,也許結局差就些,但角們經曆過程與個性等等充滿千千萬萬種變化,比起結局,過程應該才最吸引。
如果刻抄襲,其實也太會,或根本沒察覺,兩部作品都被發現也需各種湊巧,然就其部很名之類@@過如果商業碰到話,就太妙。
曾經次編輯讨論劇,閑聊,得們期簽約作品之,沒到與另部投稿者作品同之處,過作者兩之間互認識,而且稿件甚至沒公開網絡,照理來說能抄襲。
因此,strong>編輯稱這個現象宇宙惡XDstrong>第次聽到這個形容詞,覺得好愛!牽扯到否抄襲問題話,都會很緊張,畢竟處理僅很麻煩,如果被計劃陷害話,能就連無辜者都會很慘,僅被冠莫須罪名還得罰,比較名應該就對岸事件,應該略聞,這邊就贅述。
當時聽到這件覺得很驚,畢竟時候還覺得再樣也應該會麼湊巧,搞好真點抄襲也說定,業界打滾編輯卻說,其實這罕見事。
理由,類腦構造都差,又同塊活,其實考模式會差很,碰到這種事其實沒像困難XDDD聽這麼說,也真開界。
梗概、角屬性、背景設定等等些能難免會撞牆,但作者寫書聲音還所區别,如果常常追單作者文章,應該也以覺得到該作者慣用法、用詞,叙述等等樣,當然風格也以覺得來。
聽說更段抄襲,以讓更加來,但坦來說這種閑夫,幹嘛幹脆自己創作就好,更相信自己創啊!對,當時編輯也提到,曾經作像編輯讨論作,沒被采用,但該作者後發現創被用同位編輯指導作作……而對方比自己還名氣,被期待作。
嘛編輯真忘記這曾經某作創,然就真惡竊取創……至于真相如何,無從考證。
這種事防勝防,也曾經聽過文間,曾經友讨論過梗概被對方搶先用尴尬。
但讨論腦裡世界又件很開事,到底該麼拿捏,還分享對象誰,能也需考慮呢。
坦說,文筆與說故事技巧提到定程度之後,決定否脫穎而具創梗概。
創作們彼此見交流非常棒又珍貴體驗,時候甚至能激蕩比原先更好法,但如果發現對方歡竊取靈壞孩子話,還敬而遠之吧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