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府。
府衙後堂子,揚州府張煌言如針氈。
這件事太棘。
方官辦案原則麼?
真相?主持公平?
錯!
首先些事真相;其次沒絕對公平。
方官辦案首原則自保提盡量讓雙方滿。
自古民告,官究。
原告滿會直告,占用量政資源說,還會響審案官員名聲。
被告滿也會反告,樣後果。
張煌言猶豫良久後,提筆給朱慈烺寫公文。
律規定:若府州縣官犯罪,所轄司得擅自勾問,止許開具所犯事由,實封奏聞。若許準推問,依律議拟回奏。
審官員以,需得到批準。
太子尚監國,相應權限。
得到太子同後,張煌言分别寫公文傳喚原告被告。
後。
幾個民代表作為原告現府衙堂。
被告,寶應縣,郵州,吏部郎徐範長子徐弼。
徐範久居京,揚州産業全都交給徐弼打理,傳喚也理所應當。
府衙站滿圍觀百姓。
議論聲,張煌言使勁拍驚堂。
原告率先發言,并提交證據。
随着堂陷入靜,所都向張煌言。
這樁民告官案子響很,們這位揚州府如何審案。
衆注視,張煌言沉吟片刻後問:“先把徐弼帶。”
所都愣。
原告民,被告徐弼,現把被告帶幾個?
揚州府,現已成為張煌言幕僚任民育站後聲提:“張應該先問徐弼,才真被告。”
張煌言搖頭同時嘴角微微揚,絲難以察覺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