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零章個好名字
從酒回已經午事,丹尼爾午熱邀請程瑜宋宗英共進午餐,但宋宗英很自之自己隻個蹭飯,丹尼爾其實隻跟程瑜飯,因為們全程都聊《守望麥穗》這本說。
宋宗英也真切體會到麼叫歡,程瑜真非常歡本書,說倒背如流誇其詞,真以倒背如流,也因此丹尼爾裡格加分。
分别時候,丹尼爾還程瑜互相留聯系方式,方便以後聯系,丹尼爾打算盡完程瑜全部翻譯稿,然後再讨論如何修改,将這裡待到定稿再回。
程瑜作為絲,還向丹尼爾本簽名書,過簽贈程瑜,而按照程瑜法,簽個字。
懷瑾握瑜。
還文字。
丹尼爾當然會寫這個字,程瑜現場教,丹尼爾費番力氣才學會,過寫也非常般。
從宋宗英角度,個字裡面就第個字寫還點模樣,其個字說醜點為過。
尤其瑾瑜這兩個字,因為難寫,寫邊邊,跟剛學寫字朋友并無異。
但程瑜卻格珍惜,都珍視着個醜醜字。
這概就偶像魔力吧,宋宗英如此。
裡,程瑜始終都面兩個字。
懷瑾,懷瑾。
記得懷瑾第次向介紹自己時候,說就這個字。
“同學好,懷瑾,懷瑾握瑜懷瑾。”
叫懷瑾,如今叫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