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吏通常指濫用刑罰、執法嚴酷無官吏。對酷吏解釋:
執法特點
-段殘忍:審訊懲處犯時,常使用嚴酷刑罰,如鞭笞、杖責、夾棍、拶指等,甚至會采用些殘忍刑訊逼供段,考慮犯否罪應得,也顧及法律公正原則。
-量刑過:對犯罪為量刑往往超法律規定理範圍,或者法律規定幅度選擇最刑罰,以達到威懾目。
為表現
-打擊異己:為個私利或政治目,利用職權對與自己見或利益沖突進誣陷、迫害,擇段排除異己。
-菅命:辦案過程,認真調查核實案件真相,僅憑主觀臆斷或片面證據就對嫌疑定罪判刑,導緻許無辜之蒙冤受屈。
政治目
-維護統治權威:通過嚴酷段打擊違法犯罪潛反對勢力,維護社會秩序,鞏固統治者權威政權穩定。
-聚斂财富:些酷吏利用職權敲詐勒索,向百姓或犯索财物,或者通過沒收财産等方式為自己謀取私利。
曆史評價
-積極響:定曆史時期,酷吏打擊方豪強、權貴等法勢力,抑制兼并,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社會穩定發展起到定積極作用。
-消極響:酷吏濫用刑罰殘暴為,給百姓帶來巨痛苦,破壞社會諧與穩定,也損害法律尊嚴公信力。
而洪武朝,以嚴酷着稱主朱元璋本,而執其政策官員,以幾段也較為嚴厲:
陳甯
任禦史丞期間,嚴苛之舉。曾參與審理空印案,案執朱元璋命令,對涉案員進嚴厲懲處,很因此被處或流放,受牽連者衆。
毛骐
曾參與朱元璋對方吏治饬作,執法嚴格,對違法亂紀官吏毫留,當推系列嚴厲措施來打擊貪污腐敗等為,使得當吏治期所改觀,但也引起些畏懼滿。
王宗顯
擔任方官時,以嚴厲段治理方,打擊豪強法之徒,對些作奸犯科采取刑,維護方治秩序,但也被些認為段過于嚴酷。
楊靖
任刑部尚書時,執法公正且嚴格,對于些案件審理,堅決按照法律條文事,對犯罪官員毫姑息。處理些涉及貪污、渎職等案件時,能頂各方壓力,依法嚴懲罪犯,為洪武朝吏治清起到定推動作用。
紀綱
成祖朱棣時期權勢熏,但期洪武朝為官時就以嚴苛執法、事果敢而聞名。對朱元璋命令執得非常徹底,追查些案件時,段嚴厲,毫留,對涉案員采取刑,甚至惜屈打成招,以達到朱元璋期望饬吏治效果。
袁凱
任禦史時,以剛直嚴厲着稱。監督官員、審查案件等作,嚴格按照朱元璋求事,對違法亂紀官員敢于揭發彈劾,畏權貴,其執法風格較為強,使得很官員對又懼又。
淩漢
執法公正且嚴格,處理案件時,徇私,對罪犯論份位,律依法懲處。曾次審理案件,對貪污腐敗、欺壓百姓等為進嚴厲打擊,為洪武朝法治建設起到定推動作用。
陶垕仲
任福建按察使時,力治當吏治,對違法官吏毫姑息。加強對官員監督考核,對貪污受賄、渎職失職等為進嚴肅查處,使得當官場風氣為之。
最值得關注位酷吏—楊憲
執法嚴苛且殘忍
治理揚州時,因主簿宋善言貪污斤稻種換隻燒雞斤酒,楊憲便令讓屠夫将其開膛破肚,把皮用稻填滿于府衙門,以震懾百官。
打擊異己毫留
進入書省後,為樹自己權威,肆排斥異己,飛揚跋扈。僅撤換舊吏,改用親信,還以事母孝罪名彈劾丞汪廣,使其被罷黜,之後又指使親信奏請将汪廣發配。
皇帝鷹犬,權力欲膨脹
作為朱元璋期報組織檢成員,受朱元璋信任,利用職權監視朝廷官員,收集報,權力鬥争表現強烈權力欲,妄圖通過打擊對來鞏固自己位,甚至惜與李善長等淮集團核物公然對抗。
除這些還許許,畢竟領導就最當酷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