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會後,勝開說:提幾個點,們記,然後份法律見,再跟檢察署邊交涉吧!
聽到勝這麼說,施磊王宇豪全都拿紙筆,準備記錄點。
張更絕,幹脆掏機,直接錄音。
勝才會管這些,事辦好就。
第,申請司法政機關對湯毅峰庭址所社區,個響評估見。
第,積極賠償被害親屬經濟損失,拿到諒解書。
第,跟交警部門調取湯毅峰機動車駕駛證,以及查超速駕駛或其違章為。
咱們定個調子,就湯毅峰證,法駕駛機動車,平時也比較遵守交通法規。
這次事故,也隻個特例,。
另,事故現場圖顯示,當時湯毅峰駕駛側機動車面,而被害、車稀郊,卧機動車間,這才導緻交通事故。
如果沒湯毅峰逃逸為,本來應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第,根據《刑法》第百條、最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運用法律若幹問題解釋》第條,第款規定。
交通肇事緻,需同時具備負事故全責或主責任,為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
這個案子,交警部門以湯毅峰發事故後駕車逃逸,緻使事故原因無法确定。
根據《交通全法實施條例》第條之規定,已經認定湯毅峰負事故全部責任,郭浩沒責任。
所以,湯毅峰逃逸為,能再作為量刑節進加處罰,複評價。
同時,也再适用最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運用法律若幹問題解釋》第條規定,認為湯毅峰系交通肇事後逃逸進從處罰。
好,說這麼就夠。
如果檢察署邊還繼續堅持話,就準備開庭吧!
管對方認認,結果也就樣,基本會緩刑。
勝最後這句話,還很霸氣。
就跟羅老師說樣,個優秀刑事辯護律師犯罪,還真定會被抓。
這個就叫專業。
其實很刑事案件,庭真就個過場。
私裡交鋒才常态。
民事案件其實也樣。
必輸,就智點進調解,付點代價解決掉。
隻些模棱兩,才會法庭掰扯,誰能說法官,誰就能赢。
請律師義,就于此。
當然,自己很牛,就省錢。
就比如億榮案子,麼說都以,反正都法律依據。
學語陳清泉院長曾經說過,麼判就麼判,法律最終解釋權,法官裡。
這時候,張收起機點點頭:好,馬辦。
說完後,就起辦公。
施磊也跟,剩王宇豪還着勝。
律,魏勇案子,把監控都完,除案發後幾,其沒麼發現。
覺得,這個案子沒疑點。
勝問話,也帶着點考教。
覺得,警方給案經過,瑕疵。
至卷宗裡沒注,者為麼會帶着萬現到案發現場。
還點,魏勇為麼會把兇器給丢棄原。
另筆錄,既然都已經招錢裡,麼為麼把其物品也招來呢?
王宇豪能來勝談這個案子,肯定也功課。
說這幾個點,還比較關鍵。
過憑這樣還夠。
既然教,勝也藏私,直接回答:如果公訴,對幾個問題,會這樣回答。
者取萬,能由于職業,經常會聞,購買些素材之類。
般都會使用現,所以次性取點,很正常。
這次過來,也拆遷麼聞。
碰到魏勇,跟買消息時候,财,這才引來殺之禍。
至于兇器為麼丢原,能魏勇當時裡隻錢,殺完後急着拿錢,就随丢旁邊。
最後時候忘記。
至于其物品裡,這個得問被告嗎?
配,說,警方總能刑訊逼供吧!
萬,抱着僥幸理呢?
認為招來,警方就拿沒辦法。
至于筆萬,魏勇為麼會招來,就更容易解釋。
就說警方給過,自己鬼鬼祟祟樣子已經被監控給拍到,最後肯定會裡進搜查。
反正最後會搜來,幹脆就說呗!
也好來個主動交待。
這樣總矛盾吧?
勝說完後,王宇豪點傻,還真好反駁。
完全沒毛病。
因為兇器指紋,者指紋,以及從裡搜來錢,全都事實。
這些麼解釋。
般遇到,到旁邊這麼錢,就算拿錢報警,但總會撿沾染血匕首。
甚至還者留指紋,把所東全都拿,還給丢。
總現實吧!
這就勝為麼費這麼功夫,現場,調證據原因。
王宇豪這時站原,眉頭緊鎖。
先回吧!再仔細卷宗,還麼疑點。
以提。
件被定性為‘搶劫殺’案子,打成無罪,除基本犯案邏輯之,最關鍵點,還證據當。
特别所謂關鍵證據。
定面理疑點,從而推翻個認定。
否則,麼弄都費功夫。
阿基米德名言,‘給個支點,就能撬起個球’。
這也們刑事辯護律師座銘。
到關鍵證據個疑點,就能翻轉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