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幾個問題,為就點魏勇文化,法律認層面。
法律條款,撿到别掉錢偷偷揣兜裡拿,這叫‘當得利’。
如果被失主到還拒歸還,才叫‘非法侵占’。
至于搶劫跟殺,都用問。
至歲,至歲娃娃都犯法。
勝現算把期分數都給刷滿。
接着往就。
主審法官麼能聽懂幾個問題含義,睛隐晦眯。
對于勝這個律師難纏程度,也所聞。
今見,果然名虛傳。
咚。。。。
面進入舉證質證環節。
由公訴方示證據。
主審法官話音落,季平信開始發言。
裡也,期點劣勢。
得這把給撈回來。
第份,被告魏勇供述與辯解。
面。。。。。。。。
這個東勝就已經仔細過,面所記錄,全魏勇據實說東,并沒承認自己殺事,以用質疑。
季平信完之後,勝都沒等主審法官詢問,直接回句沒異議。
第份,現場勘驗筆錄、照片、幾份鑒定報告。
從照片們以到,者仰面躺,因胸刀,刺破動脈血管,造成量血。
警方從現場收集到兇作案使用兇器、以及被告魏勇腳印。
兇器指紋,經過比對,屬于魏勇所。
。。。。。。。。。
主審法官也開,直接朝着勝過來。
勝收到信号後,淡淡說:案發現場屬于臨拆遷區域,個就已經完成搬遷作,周圍也并沒任何居。
因無打掃,所以面塵會比較,旦從面過之後,都會留淺淺腳印。
請問,警方除現場提取屬于魏勇腳印之,沒其腳印呢?
沒腳印,還沒提取,請進詳細說。
季平信就已經料到勝會此問,當即就把另份報告拿來。
,除被告腳印之,警方弄堂裡共提取個腳印,但都很淺,甚至全。
根據迹鑒定專報告,腳印留時間,已超者時間範圍,所以予以排除。
另,由于現場部分面被者血迹所覆蓋,所以無法提取更效信息。
勝接着問:實過現場,裡後兩個進,請問受害從個方向,以何種方式進入弄堂呢?
這個問題其實為給季平信挖坑,就麼回答。
季平信微微蹙眉:這點,警方所提供迹鑒定并未直接顯示。
但被告迹從邊延伸至案發現場。
至于受害者如何進入,暫時得而。
很好,這句話正自己。
勝也沒繼續摳腳印這點,因為暫時還起決定性作用。
勝換個點問:根據者屍檢報告顯示,葉婉,腦後部遭受過鈍器擊打,請問種?
兇器沒現場到?
季平信直接回答:沒,正如被告方律師剛才所說,案發所為拆遷區域,周圍民全都已經廢棄。
各種雜亂東非常之。
故此,被告遺棄況,無異于撈針。
但緻使葉婉兇器,以及面遺留指紋,都否認犯罪事實。
勝就對方這麼說。
這步步引導過來,就為引自己面說辭。
公訴,這也疑問所。
為麼期用于擊打鈍器以丢棄、藏匿,反而導緻葉婉兇器會被留原,覺得自相矛盾嗎?
被告完全充時間把兇器也給處理掉。
另,者為麼會到塘?
以何種方式到達,開車還車,沒目擊證?
為麼會特取萬現帶。
,如今這樣網絡融時代,除非必,否則根本會攜帶如此量現。
還,者為麼會沒任何腳印況進入弄堂?
們裡面發現其腳印痕迹嗎?
既然連過段時間痕迹都能發現,卻沒發現被害者腳印,覺得奇怪嗎?
所這些疑問,警方調查報告,均未能進個理說。
公訴方向法庭提交所證據當,除個兇器指紋之,也未能體現魏勇就兇其利證據。
請公訴方,對述疑問進答複。
季平信到這次開庭會點麻煩,但沒到這麼棘。
勝這連串問題,差把個案件邏輯都給推翻。
現場旁聽麼會來,公訴方已經被勝給壓制。
就連議庭幾個法官,也都若所。
季平信皺着眉頭會後,幹脆沒正面回答勝問題。
因為,如果繼續細節跟勝磕,肯定會虧。
由于案發點比較特殊,再加被告拒配警方調查,緻使些細節方面無法查清。
但從其搜現,已被證實為者當所取。
這裡份銀具證,以清楚證這點。
另,兇器所遺留指紋,也已經證實與被告指紋相符。
縱使細節所疏漏,但憑這兩項證據就以說被告犯罪事實。
勝聽完後點無語,季平信這開始耍無賴。
刑事案件,特别殺案,對案件事實全面、入查确保案件公正處理關鍵。
但具體實踐,核證據就兇器動機。
公訴方确實。
這也刑事辯護律師無奈,除非把核證據給推翻,否則法官就這個來判。
點甯殺錯、毋放過。
然來麼冤假錯案。